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局直属有关单位,各有关医疗机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温州市劳动保障局、温州市卫生局《 关于加强市区工伤保险医疗服务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温劳社工伤〔2009〕129号)的规定,经温州海坦医院申请,按照合理布局的原则,以及温州海坦医院已取得温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的事实,通过资料审核、现场核查,确认温州海坦医院(地址:温州经济开发区海城街道西一村繁荣北街141号)为温州市工伤保险协议服务定点医疗机构。
温州海坦医院应与开发区社保分局签订《温州市职工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并按工伤保险有关政策规定和协议内容认真开展工伤保险各项业务,为工伤职工提供优质服务。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