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7年温州市职业化工会工作者招录工作要求,拟录用下列人员为温州市职业化工会工作者,现予以公示。
1.公示时间从2018年2月1日起到2017年2月5日止,共3个工作日。
2.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实事求是地向市总工会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邮戳为准。
3.公示联系部室和受理电话:
温州市总工会组织部 88810771; 通信地址:温州市百里西路工会大厦A座1402室;邮政编码:325000。
附件:2017年温州市职业化工会工作者拟录用人员公示(第二批)
序号 | 准考证号 | 姓名 |
40 | 00300010509 | 潘柯柯 |
41 | 00300010510 | 许振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