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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工业科学研究院选聘专业人才公告
发表时间:2018-03-27 16:14 来源:市人力社保局 浏览人数:

温州市工业科学研究院是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聘3名专业人才,并纳入事业编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一、选聘对象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5.年龄35周岁(含)以下(1983年3月27日后出生)。

    二、选聘对象要求、人数及岗位。

    1.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汉语言文字学等相关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1名;相应岗位:文秘。

    2.分析化学、应用化学等相关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1名;相应岗位:检测。

    3.有机化学、化学工程等相关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1名;相应岗位:科研。

    三、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4月26日。

    2.报名形式:采取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其他报名方式,报名者填写报名表并将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报名表中提及的有关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wz88591055@126.com,报名邮件主题注明“选聘+姓名+专业”字样。

    (报名者提交的个人材料我们将严格保密)。

    3.资格审查:我单位将根据选聘条件及温州市人才引进相关政策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将另行通知笔试、面试,请保持通讯畅通。

    四、面试、选聘程序

    1.面试、笔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核应试人员的学业知识、专业水平、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与岗位的配匹程度等,面试成绩为各考官平均分。文秘岗位还需参加现场笔试,笔试占总成绩的50%。

    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2.体检和考察:根据总成绩按照引进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要求组织体检,并组成考察组进行全面考察。如体检、考察结果有不合格等情况,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3.确定选聘人员和公示:体检及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选聘人员,在温州人才网、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的“人事考试”专栏、温州市工业科学研究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4.聘用:经公示无异议后,将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不报到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五、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wz88591055@126.com

    电话:0577-88521135 (党政办)

     

    附件:温州市工业科学研究院选聘专业人才报名表.doc

     

    温州市工业科学研究院

    2018年3月 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