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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9年度温州市动物防疫职业技能比赛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9-10-14 10:27 来源:市人力社保局 浏览人数:

各县(市、区)畜牧兽医局,浙南产业集聚区海洋渔业与农林局: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基层动物防疫、检疫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5部门关于举办2019年温州市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温人社发〔2019〕9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2019年度温州市动物防疫职业技能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时间

2019年10月14-15日

二、竞赛地点

温州科技职业学院(温州市六虹桥路1000号)    

三、竞赛项目

动物防疫

四、竞赛对象

各县(市、区)从事动物疫病防控的工作人员,均可报名参赛(教师和学生除外,历届市级动物防疫职业技能比赛第一名获得者、省级以上技术能手不再参加)。参赛选手应遵纪守法、政治合格、爱岗敬业,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良好的操作技能。

各县(市、区)各选派一支代表队,其中领队1人、联络员1人、参赛选手4-5人。具体人员资格要求为:

领队:由各县(市、区)畜牧兽医局分管动物防疫负责人担任。

联络员:由各县(市、区)防疫科负责人担任。

五、竞赛标准

比赛采取理论知识考试和现场技能操作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满分为100分,其中理论知识考试占总成绩的20%,现场技能操作考核占总成绩的80%,按总分排列名次,若分数相同以现场操作技能考核得分高者为先。理论考试形式为闭卷、机考。

理论知识考试内容主要包括:常见猪病、禽病诊断和防治、基层动物防疫工作基本要求、重大动物疫病免疫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现场操作主要考核鸡翅静脉采血、鸡体解剖与采样。

有关技术文件等资料详见温州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网站。

六、竞赛组织

2019年度温州市动物防疫职业技能比赛由市农业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主办,市畜牧兽医局承办,温州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温州市总工会职工技术协作办公室、温州科技职业学院动物科学学院协办。设立2019年度温州市动物防疫职业技能比赛赛区组委会及办公室,分别负责比赛活动的领导和筹备工作。组织机构人员名单见附件1。

七、奖励措施

(一)奖项设置。

1.团体奖。根据各县(市、区)前三名选手成绩的总和,取前6名,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

2.个人奖。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二)奖金。个人一、二、三等奖奖金分别为1200元、800元、500元。

(三)荣誉称号。

1.获本次比赛前三名的选手,由市人力社保局授予“温州市技术能手”称号。

2.获本次比赛前三名的选手,由市总工会授予“温州市职业技能带头人”称号。

3.获本次比赛前三名的选手,年龄在35 周岁以下者,由团市委授予“温州市青年岗位能手”称号。

4.获本次比赛前三名中的女选手,由市妇联授予“巾帼建功标兵”称号。

5.以上获奖选手由各部门颁发荣誉证书,所有获奖选手由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 

八、报名方式

请各县(市、区)于2019年10月9日前将《选手报名表》《代表队一览表》电子版通过浙江农民信箱报送至温州市畜牧兽医局。《选手报名表》《代表队一览表》纸质原件和选手二寸免冠近照3张、身份证复印件1份在报到时提交。

联系人:潘杭君,电话:86068612,13906676611。

  1. 有关要求

    (一)全市动物防疫职业技能比赛,是检验我市基层动物防疫人员技术水平的大舞台,也是基层动物防疫人员交流学习、比学赶超的大课堂,对全面提升全市动物防疫综合能力起到积极作用。各地务必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以开展技能大赛为契机,迅速掀起学习动物防疫理论知识和训练动物防疫职业技能的高潮;要精心组织,广泛发动,搞好选拔,指导开展技术培训与技能训练工作,推荐高水平选手组队参加比赛。

    (二)理论考试采用闭卷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三)操作技能竞赛采取现场操作方式,由评委现场打分。

    (四)参赛选手凭参赛证进行比赛,同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备查。比赛时发现参赛选手与推荐审定人员不符的,一经查实当即取消个人竞赛资格,并取消所在代表队团体评奖资格。

     

     

          点击下载附件.docx

    1.2019年度温州市动物防疫职业技能比赛组织机构

    2.2019年度温州市动物防疫职业技能比赛选手报名表

    3.2019年度温州市动物防疫职业技能比赛代表队一览表

     

         点击下载 2019年温州市动物防疫职业技能大赛指南.docx

     

     

    温州市动物防疫职业技能比赛赛区组委会

    2019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