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畜牧兽医局,浙南产业集聚区海洋渔业与农林局: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基层动物防疫、检疫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5部门关于举办2019年温州市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温人社发〔2019〕9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2019年度温州市动物防疫职业技能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时间
2019年10月14-15日
二、竞赛地点
温州科技职业学院(温州市六虹桥路1000号)
三、竞赛项目
动物防疫
四、竞赛对象
各县(市、区)从事动物疫病防控的工作人员,均可报名参赛(教师和学生除外,历届市级动物防疫职业技能比赛第一名获得者、省级以上技术能手不再参加)。参赛选手应遵纪守法、政治合格、爱岗敬业,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良好的操作技能。
各县(市、区)各选派一支代表队,其中领队1人、联络员1人、参赛选手4-5人。具体人员资格要求为:
领队:由各县(市、区)畜牧兽医局分管动物防疫负责人担任。
联络员:由各县(市、区)防疫科负责人担任。
五、竞赛标准
比赛采取理论知识考试和现场技能操作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满分为100分,其中理论知识考试占总成绩的20%,现场技能操作考核占总成绩的80%,按总分排列名次,若分数相同以现场操作技能考核得分高者为先。理论考试形式为闭卷、机考。
理论知识考试内容主要包括:常见猪病、禽病诊断和防治、基层动物防疫工作基本要求、重大动物疫病免疫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现场操作主要考核鸡翅静脉采血、鸡体解剖与采样。
有关技术文件等资料详见温州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网站。
六、竞赛组织
2019年度温州市动物防疫职业技能比赛由市农业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主办,市畜牧兽医局承办,温州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温州市总工会职工技术协作办公室、温州科技职业学院动物科学学院协办。设立2019年度温州市动物防疫职业技能比赛赛区组委会及办公室,分别负责比赛活动的领导和筹备工作。组织机构人员名单见附件1。
七、奖励措施
(一)奖项设置。
1.团体奖。根据各县(市、区)前三名选手成绩的总和,取前6名,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
2.个人奖。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二)奖金。个人一、二、三等奖奖金分别为1200元、800元、500元。
(三)荣誉称号。
1.获本次比赛前三名的选手,由市人力社保局授予“温州市技术能手”称号。
2.获本次比赛前三名的选手,由市总工会授予“温州市职业技能带头人”称号。
3.获本次比赛前三名的选手,年龄在35 周岁以下者,由团市委授予“温州市青年岗位能手”称号。
4.获本次比赛前三名中的女选手,由市妇联授予“巾帼建功标兵”称号。
5.以上获奖选手由各部门颁发荣誉证书,所有获奖选手由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
八、报名方式
请各县(市、区)于2019年10月9日前将《选手报名表》《代表队一览表》电子版通过浙江农民信箱报送至温州市畜牧兽医局。《选手报名表》《代表队一览表》纸质原件和选手二寸免冠近照3张、身份证复印件1份在报到时提交。
联系人:潘杭君,电话:86068612,13906676611。
有关要求
(一)全市动物防疫职业技能比赛,是检验我市基层动物防疫人员技术水平的大舞台,也是基层动物防疫人员交流学习、比学赶超的大课堂,对全面提升全市动物防疫综合能力起到积极作用。各地务必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以开展技能大赛为契机,迅速掀起学习动物防疫理论知识和训练动物防疫职业技能的高潮;要精心组织,广泛发动,搞好选拔,指导开展技术培训与技能训练工作,推荐高水平选手组队参加比赛。
(二)理论考试采用闭卷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三)操作技能竞赛采取现场操作方式,由评委现场打分。
(四)参赛选手凭参赛证进行比赛,同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备查。比赛时发现参赛选手与推荐审定人员不符的,一经查实当即取消个人竞赛资格,并取消所在代表队团体评奖资格。
点击下载附件.docx :
1.2019年度温州市动物防疫职业技能比赛组织机构
2.2019年度温州市动物防疫职业技能比赛选手报名表
3.2019年度温州市动物防疫职业技能比赛代表队一览表
点击下载 2019年温州市动物防疫职业技能大赛指南.docx
温州市动物防疫职业技能比赛赛区组委会
2019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