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是温州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为浙南闽北唯一一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全国优质高职院校。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16名,全部纳入事业编制报备员额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35周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40周岁及以下,高级职称45周岁及以下。
(三)国内高校硕士研究生须在2020年3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国(境)外高校硕士研究生须在2020年3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博士研究生可放宽到2020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身体及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19年温州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第三轮)》(附件1)。
(二)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计算时间均统一截至2019年10月31日。
(三)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由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参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更新版)自主审查认定是否符合要求。若确实无法审核认定的,则由学校报商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确定。
三、招聘方法与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1月2日16时止。报名日期以邮件发送日为准,逾期报名无效。
2.报名方式
请报考人员下载并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与详细个人简历、身份证、一寸免冠电子照片、各层次学历学位证(国内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学信网学历认证,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工作经历证明(附件2)、获奖证书等应聘岗位相关的材料原件扫描件发送至rsc@wzvtc.cn(邮件大小不超过6兆,邮件主题请标明“公开选聘+姓名+应聘岗位”)。
尚未拿到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报考人员,国内高校研究生可提供所在高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或所在高校就业主管部门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境外留学人员可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本次选聘,每人根据个人意愿仅可填报1个应聘岗位。
(二)资格审查
1.在报名结束5天内,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根据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的岗位匹配度进行择优筛选,资格初审结果以邮件回复给报考人员。
2.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在考试前一天携带报考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温州职业技术学院茶山校区进行资格复审。复审通过者领取准考证,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招聘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原则上需满足招聘计划数的3倍,达不到比例的商市人力社保局确定是否开考。
3.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名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1.教师岗位
教师岗位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采用试讲和开放性面谈相结合的综合比选方式进行,主要考查报考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岗位匹配程度,其中试讲10分钟。面试采用百分制,合格分为70分,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如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超过5:1,则先笔试,根据笔试成绩,按5: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出现并列者同时入围)。笔试成绩只作为筛选参加面试对象用。
2.教学秘书岗位
教学秘书岗位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采用百分制,主要测试与岗位相关的综合知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3: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面试主要考查应聘者对岗位的认知程度、胜任力和综合素质等,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10分钟,采用百分制,合格分为7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报考人员可在温州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查询考试成绩。
(四)体检与考核
1.教师岗位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对象。教学秘书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再相同,则需另行加试)。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届时在温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首页公布。
2.体检对象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费用自负。
3.体检、考核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考核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4.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空缺的体检或考核资格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1.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及温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对象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2020届硕士研究生在2020年3月31日前(博士研究生在2020年7月31日前)不能向我校提供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等有关证件的,不予聘用。
3.经考核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不能按期到岗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4.事业单位公开选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拟聘用人员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入职后相关职务资格评聘根据温州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文件执行。
四、相关事项说明
1.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3.招聘相关事宜将在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专栏及温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布,请及时登录查询。
4.考生参与应聘的往返交通费及在温食宿费用等由考生自理。
5.本次选聘工作由温州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具体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选聘过程中有关事项。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本次选聘工作并履行监督职责。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
邮箱:rsc@wzvtc.cn
咨询电话:0577-86680229
附件:
2019年温州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第三轮).docx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