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州市事业单位面向全球引进录用博士、硕士研究生和全国“双一流”高校2019届本科毕业生工作要求,拟聘用下列人员为相关用人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
1.公示时间从2019年12月6日起到2019年12月17日止,共7个工作日。
2.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实事求是地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邮戳为准。
3.公示联系处室和受理电话: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和市场处89090125;通信地址:温州市学院中路303号;邮政编码:325027。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毕业院校 | 学历学位 | 招录单位 | 岗位代码及名称 |
1 | 李浈浈 | 女 | 福州大学 | 硕士研究生 | 温州市东方职业教育人才中心(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 | 3102物流管理专任教师 |
2019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