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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12/2019-00292 文号 温人社发〔2019〕62号
发布机构 市人力社保局 阅读版本
成文日期 2019-03-0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ZJCC13-2019-0001
关于试行温州市区家政服务从业人员诚信档案管理制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 03- 08 16: 27 浏览次数: 来源: 市人力社保局 字号:[ ]

各区人社局、各家政培训机构和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8〕93号)、《家政服务提质扩容行动方案(2017年)》(发改社会〔2017〕1293号)和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市新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温政发〔2018〕2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家政服务业发展实际,强化家政从业人员整体素养,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切实维护各方权益,经研究,决定在市区范围内试行家政服务从业人员诚信档案管理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问题导向,以推行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岗前培训为抓手,探索建立家政服务人员诚信档案管理制度,打造服务溯源化、诚信、安全、放心、品质的家政服务管理体系。

二、工作任务

家政服务从业人员经公安部门身份审核统计系统认定、健康体检合格并经免费岗前培训后,建立诚信档案并发放家庭服务人员信息卡,引导我市家政从业人员人人持有信息卡和诚信档案,进一步规范家政市场秩序,为美好生活服务。通过一年时间完成各类家政培训10000人(其中市区5000人,各县(市)5000人)。自2020年1月1日起,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参加其他工种的家政技能培训,持有信息卡后方可给予培训(鉴定)补助。

三、工作要求

1.建档对象:市区家政服务从业人员。

2.岗前培训内容:培训内容针对家政服务岗位实际,主要围绕岗位履职必需的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安全操作、基本法律知识等,培训总课时不少于16课时(2天)。

3.建档要求:温州市区自愿申请参加家政服务岗前培训的从业人员,经公安部门身份审核统计系统认定和卫生部门健康体检合格,向我市具有家政培训资格的培训机构报名参加岗前培训,合格后由家庭服务市场发放家庭服务信息卡并建立诚信档案(家庭服务人员信息卡由温州市家庭服务行业协会统一制作)。个人诚信档案按照“一人一档一卡一码”的原则,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信息卡编码、所在家政服务机构名称、联系电话、考核结果以及培训过程管理台账和其它需要存档的材料。

4.补贴标准:按每人200元给予培训机构岗前培训补贴。补贴发放依据《温州市就业创业补贴政策申报指南(试行)》执行。

5.信息安全:市家庭服务市场负责家庭服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开发、运用和维护。系统数据库存放市人力社保信息中心管理,系统管理权限实行分级管理,确保信息安全和家政服务行为各方利益,纳入我市信用信息管理体系,并逐步与全省家庭服务信息系统及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接,促进家庭服务诚信体系建立。

四、组织实施

各地要结合本地家政服务业发展实际,健全完善家政服务业发展的工作机制,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主体,充分调动行业协会、家服企业等各方积极性,抓紧组织实施。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推动家政服务提质扩容的重要意义,各司其职,形成合力,落实责任分工,确保服务试点取得重大进展,促进家政服务业健康发展。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