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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二届温州市妇幼健康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9-09-16 09:57 来源:市人力社保局 浏览人数: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温州医科大学附属一、二院,市直属各医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妇幼健康服务队伍能力建设,提升急危重症孕产妇及围产儿多学科综合救治实力,有效保障母婴安全。根据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5部门《关于举办2019 年温州市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温人社发〔2019〕96号)精神,激励广大妇幼健康工作人员牢记使命,争当新时代先锋,深入实施“健康浙江”发展战略,为国庆70周年献礼。经研究,决定开展温州市第二届妇幼健康技能竞赛活动。现将通知如下:

一、承办部门

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工会工作委员会

温州市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温州市妇幼保健所

二、活动组织

为做好本次竞赛实施工作,决定设立竞赛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市卫生健康委工会(组织人事处)、基妇处,组委会与温州市妇幼保健所共同负责竞赛具体的组织、联络工作。同时,设立竞赛评委会,成员由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聘请有关专家组成。

三、竞赛时间

2019年 9 月 7日至8日。

7日:上午,8点半报到、开幕式、理论考试;

下午,技能操作。

8日(全天):应急演练。

四、竞赛地点

温州市人民医院娄桥院区4楼学术报告厅(地址: 瓯海区古岸路299号)。

五、参赛对象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优良道德品质,爱岗敬业,工作责任心强。

(二)各医疗机构在岗在编的正式工作人员,或机构聘用的、人事部门认可的正式工作人员。

(三)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良好的专业技能,既往无医疗事故和违纪情况。

六、竞赛组队

(一)各县(市、区)组队方式:参赛团队人员不超过15人,其中领队1人(卫健行政部门分管领导),联络员1人(妇幼健康工作科室负责人)。参赛团队分保健组和临床组,其中保健组必须由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和基层社区(卫生院)的妇女保健、儿童保健专业人员组成;临床组由助产机构的行政科室、妇产科、ICU、心内科、麻醉科、新生儿科、护理等相关专业人员组成。

(二)省、市级医疗机构组队方式:参赛团队人员不超过10人,其中领队1人(由医院分管领导担任),联络员1人,参赛团队由行政科室、妇产科、ICU、心内科、麻醉科、新生儿科、护理等相关人员组成。

七、竞赛方式

(一)理论考试:

1.围产保健

(1)参加人员:各省市级医院与各县(市、区)助产机构妇产科医师各1名;

(2)考核内容:包括孕前保健、孕产期保健、产前筛查、艾梅乙母婴传播阻断、高危孕产妇识别和管理等。

(3)参考资料:①政策规范。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2017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2017年修订)》、《温州市妇女发展规划(2016-2020年)》、《孕前保健服务工作规范(试行)》、《孕产期保健工作规范》、《浙江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2017年第四版》(浙卫发〔2017〕51号)、《温州市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实施方案》(温卫发〔2018〕42号)等规范性文件。②参考书目。《妇产科学(第9版)》(谢幸,孔北华,段涛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2018)、《孕产期保健技术指南》(王临虹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2013)、《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第2版)》(王临虹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2018)。

2.妇女保健

(1)参加人员:各县(市、区)妇幼保健机构和基层社区(卫生院)的妇女保健专业人员各1名;

(2)考核内容:包括青春期保健、婚前保健,生殖道感染、性传播疾病、“宫颈癌、乳腺癌”检查、妇女盆底功能障碍等妇女常见病防治,以及围绝经期保健等。

(3)参考资料:①政策规范。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2017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2017年修订)》、 《温州市妇女发展规划(2016-2020 年)》、《婚前保健工作规范(修订)》、《温州市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实施方案》(温卫发〔2018〕42号)等规范性文件。②参考书目。《妇产科学(第9版)》(谢幸,孔北华,段涛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2018)、《妇女保健学(第2版)》(熊庆,王临虹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2014),《浙江省城乡妇女免费“两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浙卫发〔2017〕8号)。

3.儿童保健

(1)参加人员:各县(市、区)妇幼保健机构和基层社区(卫生院)的儿童保健专业人员各1名;

(2)考核内容:包括各年龄期儿童保健、儿童体格生长、儿童心理行为发育、儿童营养、儿童五官保健、儿童常见病和伤害防治、儿童保健工作质量管理等。

(3)参考资料: ①政策规范。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2017年修订)》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2017年修订)》、《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及其技术规范、《全国儿童保健工作规范(试行)》及《新生儿访视技术规范》等8个技术规范、《浙江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规范(2017年版)》、《早产儿保健工作规范(2017年)》、《浙江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浙江省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制度》(浙卫发〔2012〕111号)等相规范性文件。②参考书目。《儿童保健学(第五版)》(陈荣华,赵正言主编.江苏科学技术出版社,2017)。

(二)技能操作

每个参赛队的队员根据参加的竞赛项目,分别参加对应的围产保健、儿童保健、妇女保健3个专业的技能操作。现场模型器械操作,操作时间不超过6分钟。

1.围产保健

(1)参加人员:各省市级医院与各县(市、区)助产机构妇产科医师;

(2)操作内容:臀位助产、低位产钳助产、肩难产处理、新生儿复苏。

2.妇女保健

(1)参加人员:各县(市、区)妇幼保健机构和基层社区(卫生院)的妇女保健专业人员;

(2)操作内容:妇科检查和TCT检查及结果判断、分段诊刮,产前检查。

3.儿童保健

(1)参加人员:各县(市、区)妇幼保健机构和基层社区(卫生院)的儿童保健专业人员;

(2)操作内容:儿童生长评价、儿童发育筛查(DDST)。

(三)应急演练

1.参加人员:各县(市、区)与省市医院均选送一支参赛团队,人员不超过10人,必须由助产机构行政科室、妇产科、ICU、心内科、麻醉科、新生儿科、护理等相关专业人员组成。

2.演练形式:各参赛队伍随机抽取危重孕产妇抢救案例,由团队合作进行演练。演练过程中要即时回答相关问题,应急演练时间10分钟,回答问题2分钟,共计12分钟。

3.演练内容:产后出血识别和处理、羊水栓塞、重度子痫前期、凶险性前置胎盘、肩难产处理、妊娠合并心脏病等案例。

(四)计分规则

1.团体得分=小组个人理论考试成绩的平均分*20%+小组个人技能操作成绩的平均分*20%+小组应急演练成绩*60%。

2.个人得分=个人理论考试成绩*60%+技能操作得分*40%。

八、奖项设置

(一)个人奖

1.各专业(围产保健、妇女保健、儿童保健)个人总分第一名选手为一等奖,由市人力社保局、市总工会分别授予“温州市技术能手”、“温州市职业技能带头人”称号。 其中年龄在 35 周岁以下者,由团市委授予“温州市青年岗位能手”称号。女选手由市妇联授予“巾帼建功标兵”称号。

2.各专业个人总分第2-3名为二等奖,由市卫健委颁发荣誉证书;

3.各专业个人总分第4-8名为三等奖,由市卫健委工会颁发荣誉证书。

(二)团体奖

团体总成绩第1-2名为团体一等奖、第3-5名为团体二等奖,第6-8名为团体三等奖,并设若干优秀组织奖由市卫健委工会颁发荣誉证书。

九、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和各级医疗单位要充分认识本次竞赛活动的重要意义,要以此为契机展开岗位大练兵,进行层层选拔,认真推荐德才兼备,爱岗敬业的优秀选手参赛。

(二)做到公平公正。本次竞赛要严格规范,评判要做到公平、公正。严明参赛纪律,如发现造假舞弊的行为,一律取消参赛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

十一、注意事项

1.参赛报名:请各队联络员于2019年 8 月20日前,把“第二届温州市妇幼健康技能竞赛参赛选手汇总表”发送至273393981@qq.com邮箱。联系人:陈晶晶,联系电话:88938733;叶傲霜,联系电话:88938732。

2. 食宿安排:参赛人员住宿费用自理,伙食统一安排。协议酒店暂定为温州开元名庭酒店,地址:宁波路2888号4幢10-21层。联系电话:85333338。

3.其他。竞赛议程及相关注意事项将在参赛回执汇总后,统一发给各队联络员邮箱。

附件:点击下载第二届温州市妇幼健康技能竞赛参赛选手汇总表.docx



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