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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三大阵地”宣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发表时间:2020-04-03 11:20 来源:市人力社保局 浏览人数: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19年12月4日国务院第73次常务会议通过,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为切实将《条例》落到实处,日前,温州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多措并举,依托“三大”阵地进行宣传,营造全社会 “不愿欠薪”“不能欠薪”“不敢欠薪”的良好氛围。

一是依托固定阵地,强化政策宣传。以市根治欠薪工作领导小组名义下发《关于深入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学习宣传工作的通知》,将当前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工作要求,与宣传学习《条例》、落实指导手册内容相融合。通过电子显示屏、宣传展板、横幅等多种展示方式,推动《条例》在一线工地的宣传。苍南、文成等地还抽调劳动监察等科室骨干组成“人社专家团”,前往工业园区,分发宣传册,结合《条例》内容开展劳动用工专题讲座。

二是依托掌上阵地,强化亮点宣传。依托掌上“二维码”、掌上“电子书”等强化亮点宣传,以简明的文字、直观的内容解读《条例》内容,不断扩大宣传覆盖面。如瓯海区制作了《条例》电子版掌上手册,通过微信群转发到用人单位特别是建筑企业,就《条例》实施后企业应遵守的重要规定进行温馨提醒;鹿城区将掌上“二维码”融入动漫海报,开展“关于发工资,农民工和施工方聊了聊”为主题的“一问一答”式互动。

三是依托媒体阵地,强化热点宣传。通过报刊杂志、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介,利用专栏、网页和宣传片等载体,向各类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广泛宣传《条例》和相关保障工资支付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促使各类用人单位自觉履行工资支付主体责任,引导劳动者理性合法维权,为《条例》的实施落地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市监察支队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