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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0年温州市美发美容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0-08-21 10:18 来源:市人力社保局 浏览人数:

各县(市、区)人社局、总工会、妇联、团委,市各相关单位:

为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的社会氛围,弘扬“爱岗敬业、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推动我市美发美容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培养和选拔高技能人才,根据《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5部门关于举办2020年温州市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温人社发[2020]70号)文件要求,经研究,现将2020年温州市美发美容职业技能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时间

2020年9月18日

二、大赛地点

温州顺锦国际宴会中心(温州市葡萄棚路26号)

三、大赛项目

美发师、美容师

四、参赛对象

在本市从事美发、美容行业的从业人员,年满16周岁均可报名参赛(教师和学生以及历届市级大赛同工种第一名获得者、省级以上技术能手除外)。

五、大赛标准    

本次大赛以美发师、美容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的要求为基础,适当增加部分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内容;以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的形式进行,满分各为100分。其中,理论知识部分采用闭卷笔试方式进行,操作技能部分采用现场操作方式进行。理论知识成绩占20%,实际操作成绩占80%,按大赛总成绩排名,成绩从高到低排列名次(总分相同,以操作技能高者胜出)。有关技术文件、试题库等详见温州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网站。

        六、大赛组织

本次大赛由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温州市财政局、温州市总工会、共青团温州市委员会、温州市妇女联合会主办;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鹿城区总工会、温州市美发美容行业协会承办;温州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温州市总工会职工技术协作办公室协办。

为做好大赛组织工作,决定成立2020年温州市美发美容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名单附后(附件1)。大赛组委会是本次大赛的临时性组织机构,全面负责大赛的组织管理工作,指导组委会办公室和评判委员会开展工作,对大赛期间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对大赛的各项组织和赛事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七、奖项设置

1、大赛各小组(美发组、美容组)总成绩前3名的选手,由市人力社保局授予“温州市技术能手”称号,由市总工会授予“温州市职业技能带头人”称号,年龄在35周岁以下者,由团市委授予“温州市青年岗位能手”称号,女选手还将由市妇联授予“巾帼建功标兵”称号。

2、大赛将根据实操成绩从高到低为各小组分别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2名。对获得单项奖项的选手,由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和奖杯。

3、理论与技能二项成绩均合格者,由温州市人社局核发国家(三级)职业资格证书(除已具有相应等级职业资格证书者);获得技能大赛各小组前3名(即美容、美发两个组别各自的前3名,共6名),按相关规定由温州市人社局核发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除已具有相应等级职业资格证书者)。

4、凡在本次大赛顺利取得国家三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选手,都将获得市人社局发放的至少1800元的职业津贴。

八、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本次大赛为个人赛,采取企业推荐与个人自愿报名相结合,分线上线下两种方式报名。

2、报名截止时间:8月20日。

3、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填写完整的报名表1张(附件2),身份证复印件1份,2寸照片2张,照片电子档1份。

4、线下报名门店见附件(3)。

5、线上报名请扫右方二维码。  

大赛线上报名二维码

6、报名咨询:秘书处0577-88357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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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其他事项

请各县(市、区)会员单位及从业人员高度重视,切实把本次大赛作为提高职工技能素质的有效载体,全方位、多层次地动员企业职工参加本次技能大赛。

十、未尽事宜由赛区组委会另行通知解释。



点击下载2020美容美发竞赛技术文件.zip

点击下载 附件.docx

1、温州市美发美容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名单

2、温州市美容师(美发师)职业技能参赛选手报名表

3、 温州市美容师(美发师)职业技能参赛报名点

 

 

 

 

 

温州市美发美容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

2020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