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和《关于市属和市级机关所属事业单位选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温人社发〔2018〕170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研究生2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范围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除注明届别不限的岗位外,其余均要求为2020年应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招毕业生、国(境)外留学生)。
二、选聘对象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9月14日以后出生),博士学位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选聘岗位及要求
1.选聘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020年温州市中心医院、温州市第六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研究生一览表(三)》。
2.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由用人单位参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更新版)。
3.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博士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4.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的,计算时间均统一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
5.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四、选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9月28日。
2.报名方式
本次选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直接投递个人简历电子版,投递邮箱weyrsk@126.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岗位××专业)。电子简历材料应包含:
(1)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外语等级证书等所需材料;
(2)有工作经历人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完成规培证明、工作经历相关证明(包括进修、培训结业证书)等;
(3)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根据报考者提供的资料按岗位选聘计划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资格审查后同一岗位的考生人数与选聘计划数比例不足2:1(非医学类岗位不足3:1)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确因岗位专业急需的,经研究并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在指定网站发布补充公告,明确是否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4.专业考核
专业考核采用面试的形式,主要考核应聘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或实际操作)的能力,专业考核测评小组每组设专家7名,考核成绩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取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不予录用。考核时间、地点以及相关事项安排以通知为准。
5.录用
经考核、体检确定录用对象,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医院与拟录用对象签订协议书。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可依次递补,整个选聘过程中递补只限一次,选聘岗位无合适人选,可以空缺。
五、相关事项说明
1.应聘人员的所学专业名称与选聘岗位要求的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由选聘单位参考高校学科、专业设置目录及具体岗位要求,与市人力社保局协商,认定是否符合要求。
2.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选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3.聘用对象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的包括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如不能按期取得,选聘单位将取消聘用资格。
4.选聘相关事宜将在温州市人力社保局(www.wzhrss.gov.cn)“人事考试”专栏及温州市中心医院官网上公布,请及时登录查询。
5.医院纪检监察室全程参与本次选聘工作并履行监督职责,监督电话 0577-88070148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7-88071558、88070053
联系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百里东路252号(温州市中心医院)
附件:2020年温州市中心医院、温州市第六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研究生一览表(三).docx
温州市中心医院
202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