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考生:
根据2021年下半年温州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安排,现将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仅对列为拟面试对象的报考人员进行。
二、资格复审时间定于2021年10月11日(周一)14时至17时在温州人才大厦(学院中路5号)三楼进行,采取各招聘单位现场设摊、现场收取考生材料、集中材料交叉复审的方式进行。
三、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9、2020届高校毕业生报考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的,须在资格复审现场签署《承诺书》,承诺毕业后从未落实过工作。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定向生、委培生须提供有关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四、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其空缺面试资格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资格复审限考生本人参加。本人因故不能参加的,可委托他人备齐相关复审材料代审,但须提供复审委托书。
五、考生参加资格复审须做好个人防疫工作,具体可参考笔试《考生防疫须知》。
附件1: 2021年下半年温州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复审表.docx
附件2: 工作经历证明.docx
附件3: 资格复审委托书.docx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