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经温州市律师公证员专业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确定陈光宇等11人具有三级律师职务任职资格,任职资格时间从2021年10月10日开始计算。根据浙人社发〔2020〕47号文件规定,现将名单公布如下:
陈光宇 浙江泽商律师事务所
林先教 浙江雅河律师事务所
郑秀静 浙江天经律师事务所
王海程 浙江金道(温州)律师事务所
陈楚 浙江海昌律师事务所
高进 浙江光正大律师事务所
陈勇 浙江安瑞律师事务所
方钧亮 上海兰迪(温州)律师事务所
蔡国庆 上海兰迪(温州)律师事务所
薄士坤 上海兰迪(温州)律师事务所
陈建平 北京大成(温州)律师事务所
根据电子证书上线进度安排,上述人员可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首页—其他相关业务—电子证书下载栏目查询并自主下载打印证书。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