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关于实施2021年省级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的通知》(浙人社办函〔2021〕52号)精神,经单位申报、职能部门审核,并经专家评审产生了拟推荐项目,现予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2021年11月27日至12月1日止,共5天;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市人社局联系电话:89090151,89090156。
2021年省级基地建设项目拟推荐对象名单
名 称 | 数量 | 推荐项目 |
省级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 | 1 | 温州交通技术学校 |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