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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12/2021-00259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市人力社保局
成文日期 2021-04-1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开展2021年度企业薪酬调查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1-04-15 15:46 来源:市人力社保局 浏览人数:

各县(市、区)人力社保局(人力资源局),龙港市社会事业局,各相关企业: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企业薪酬调查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1〕39号)精神,为更好地推进本年度企业薪酬调查工作,我局和中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智咨询)将联合开展2021年度企业薪酬调查工作,并由中智咨询提供全程技术支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和对象

全市范围内正常生产经营的样本企业(实际生产经营月数少于6个月的企业,不纳入调查)及由企业支付工资的在岗职工(如受疫情影响,企业停工停产导致职工全年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仍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工时和工资,但不包括因产假、长假或事假、旷工、待岗或下岗等个人原因,全年出勤率达不到单位规定工作时间80%的人员)。

二、调查内容

(一)企业人工成本情况。

(二)企业从业人员工资报酬情况。

三、调查的时期指标

调查的时期指标为2020年1月1日0时至12月31日24时的数据,截止时点为2020年12月31日24时。

四、调查方法及工作要求

本次调查采取企业直报方式进行。中智咨询将指导企业完成企业薪酬调查系统平台在线填报。

(一)原则上对被调查企业的职工全部进行调查。

(二)企业被调查的在岗职工,包括生产业务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企业管理人员中,必须调查厂长(经理)、部门经理和主要行政人员;生产工人中,必须调查本企业各主要工种的生产工人;金融保险企业被调查的职工,包括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业务人员。

(三)企业相同专业(技术)等级和工种(职业)的职工超过3人以上,其最高、中位和最低收入人员必须列入调查范围。

(四)各地务必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落实专职人员配合中智咨询开展企业薪酬调查工作,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调查任务。

(五)各参加调查企业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同时应积极配合各级人社局及中智咨询工作人员关于数据采集、数据上报、数据核实等相关工作。

(六)上报截止时间:2021年4月28日。

企业薪酬调查系统用户操作说明、企业薪酬调查培训手册等相关资料请到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www.wzhrss.gov.cn/)→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调查(页面右边中间位置)处下载。

(七)联系方式

中智咨询联系人:许延赞(021-54594545-6585)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金鹏武(89090183)

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曹映楣(56677586)

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廖海网(88521182)

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郑洪杰(86966128)

洞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林  迪(63480076)

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魏永海(61880265)

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虞罗敷(65895519)

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邵嘉旺(57672600)

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许  毛(59885165)

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林初兵(64782016)

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徐小青(67582442)

文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虞晓燕(59026267)

龙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陈如玉(64221181)

浙南产业集聚区(经发区、瓯飞)人力资源局:叶菲凡(86996803)

QQ群号 : 1073440585(2021年温州市企业薪酬调查群)

 

附件:1. 企业人工成本情况表

2. 企业从业人员工资报酬情况表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6日

温人社发〔2021〕53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