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小蒙(身份证号码:33030219491017****):
根据(2009)温瑞刑初字第1164号所列事实,依据《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6号)第十二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退休人员被判刑后有关养老保险待遇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2001〕44号)的规定,你已违规多领取养老保险待遇51082.5元,现责令你退回。
因本单位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温州市社会保险稽核整改通知书》(温社稽改字〔2021〕4号)。限你自公告之日起10日内到本中心领取《温州市社会保险稽核整改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人:林立爽、魏飞星
联系电话:0577-88869819
联系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学院中路303号人力社保局2号楼1605室
温州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