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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12/2021-00376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发文机关(发布机构)
成文日期 2021-07-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行政处理决定告知书》送达公告(侯建建)
发表时间:2021-07-13 17:56 来源:市人力社保局 浏览人数:

侯建建(身份证号码:33038219880913****):

经查你在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期间(2019年2月至2019年6月),于2019年6月重新就业,2019年6月就业期间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情形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三十五号)第五十一条。依据《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6号)第十二条规定,现责令你退回违规领取的1个月失业保险待遇共计2138.46元。

本单位采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将告知书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行政处理决定告知书》(温人社告字〔2021〕第25号)。限你自公告之日起10日内到温州市就业创业管理服务中心领取《行政处理决定告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人:赵冬冬、郑迪

联系电话:0577-89090316

联系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学院中路5号人才大厦办公楼1001室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