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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12/2021-00439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1-09-2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申报2021年温州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1-09-23 14:27 来源:市人力社保局 浏览人数:

各县(市、区)委人才办、人力社保局、财政局,龙港市社会事业局,有关单位:

为有效整合社会培训资源,充分发挥社会公共资源效用,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培养,根据《中共温州市委、温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高水平建设人才生态最优市的40条意见>的通知》(温委人〔2020〕1号)和《关于建立温州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的通知》(温人社发〔2012〕175号)要求,2021年我市计划新建4-6个温州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温州市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各职业院校、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行业、企业及所属的培训中心等均可提出申请建立温州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

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需符合以下申报条件:

(一)“公共实训基地”的定位要突出紧缺性专业性特色;

(二)该专业教学与职业技能培训在区域范围内处于领先位置,有较高的专业就业率和社会声誉;

(三)具有先进的培训理念,国内领先的教学设备和技能实训设备;

(四)“公共实训基地”实训工位数满足教学计划和实训大纲的要求,一般不低于100个工位数,可由不同的实训模块组成;

(五)“公共实训基地”布局要有现代气息、职业技能特色,体现人性化要求;

(六)有一套适应对社会开放的机制与办法,体现公共性,积极吸引社会各方人员前来实训,充分提高设备的使用效益;

(七)“公共实训基地”要有主要领导分管,并配备熟悉职业技术教育、具有较强组织管理和协作能力的专人负责;

(八)配备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教学水平、有较高的高技能操作能力和综合素质的专兼职实训教师队伍和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队伍;

(九)具备可持续发展的条件,有科学、合理、操作性强的基地建设规划。根据产业发展特点,突出高层次、高技能、实践型、重就业和创业特点,不断加强公共实训基地的硬件和软件建设。

相关详细具体认定标准、申报条件另见附件。

二、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对照相应的认定条件,填写《温州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申报表》,同时,提交相关背景材料(基地建设规划、建设方案、有关证明材料等)以及当地政府或主管部门政策和资金扶持方面相关文件和证明材料。上述材料一式1份,双面A4纸印制,并提供电子版。

三、其他事项

(一)各县(市、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力社保局和市级主管部门要重视这项工作,积极做好推荐工作。

(二)申请单位按隶属关系将申报材料报县(市、区)人力社保局或市级主管部门,县(市、区)人力社保局或市级主管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后,于9月28日前提交至市人力社保局职建处。由市人力社保局牵头,会同市委人才办、市财政局组织专家进行评估,确定温州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名单。

(三)《温州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申报表》可到市人力社保局门户网站(网址:hrss.wenzhou.gov.cn)—表格下载—职业培训下载。

联系人:金旺顺;联系电话:89090156;

邮箱:120999249@qq.com   

 

附件:温州市院校类和企业类具体认定标准

 

中共温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温   州  市  财  政  局

2021年9月16日

温人社发〔2021〕109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