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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12/2022-00012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发文机关(发布机构)
成文日期 2022-01-1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履行行政处理决定催告书》送达公告(郑小蒙)
发表时间:2022-01-17 10:10 来源:市人力社保局 浏览人数:

郑小蒙(身份证号码:33030219491017****):

本机关于 2021年 7月2日向你公告送达了温人社理字〔2021〕9号行政处理决定书,因你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上述行政处理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催告,请你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履行下列义务:

将违规领取的养老金51082.50元退回本机关指定账户(账户名称:温州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账号:333503000012015052077,开户行:交行黎明支行)。

因本机关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履行行政处理决定催告书》(温人社催字〔2022〕1号)。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十日,即视为送达。

你可以在本催告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陈述、申辩。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的,视为放弃该权利。逾期仍未履行义务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联系人:林立爽、魏飞星

联系电话:0577-88869819

联系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学院中路303号人力社保局2号楼1605室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