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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理工学院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2022年第三批)
发表时间:2022-10-19 18:38 来源:市人力社保局 浏览人数: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市属和市级机关所属事业单位选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温人社发〔2018〕170号)等有关规定,温州理工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介绍 

温州理工学院是一所理工类应用型公办普通本科高校,坐落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素有“千年商港”之美誉的浙江省温州市。

目前学校占地面积900余亩,下设12个教学机构,涵盖工学、理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法学、艺术学等七大学科门类和以理工类为主的30个本科专业,全日制在校生近10000人。学校办学贴近产业、服务地方,致力于推进内涵发展、特色发展、高质量发展,努力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理工类应用型大学。

二、选聘计划及条件

(一)选聘计划

本次选聘需求为9个岗位共12人,岗位名称、选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选聘计划表(附件)。

(二)选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资历、专业和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岗位待遇

本次选聘的所有人员纳入公办高校报备员额管理,享受国家及省市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保险等福利待遇。

三、选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公告发布

公告在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学校官网发布。

(二)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0月30日24:00。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通过微信扫一扫识别下方二维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人才来了码”微信公众号)报名。


3.报考人员必须按岗位要求和网报平台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和上传有关信息及佐证材料,选择岗位进行报名。佐证材料上传清单如下(原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审查):

(1)身份证正反面;

(2)各层次(大学开始)学历学位证书(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且信息填写完整的就业推荐表或《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需求专业相关的副高及以上职称证书[教学科研岗(3)必须上传此项材料]

(4)最近6个月内的党员证明[组织关系所在支部及以上组织开具并加盖公章,教学科研岗(8)必须上传此项材料]。

(三)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1月4日15:00。

本次选聘中,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由我校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资格初审截止时间前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核。审核结果以网报平台信息显示为准,请报考人员及时登录网报平台(“人才来了码”微信公众号)查看进度,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资格初审后,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人数与选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选聘计划。若确属紧缺专业的,由学校报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定后再确定是否开考。

(四)面谈

面谈时间:另行通知。

面谈形式:线上面谈,采用双向交流的谈话形式,每位考生的面谈时间为5分钟。

面谈内容:内容主要为学习工作经历与岗位的匹配程度、多岗位适应能力等,考察要素包括岗位认知、学习工作经历、来校工作意愿、未来职业规划等。

教辅岗(1)、教学科研岗(1)、教学科研岗(2)、教学科研岗(3)、教学科研岗(4)、教学科研岗(5)、教学科研岗(6)、教学科研岗(7)等8个岗位面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8的比例进入下一轮考核;教学科研岗(8)面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5的比例进入下一轮考核。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进入下一轮考核。面谈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进入下一轮考核的结果将通过网报平台通知。

(五)资格复审

对通过面谈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相关人员需在规定时间携带报考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至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通过的,取消入围资格。资格复审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考核

我校预计于2022年11月中上旬视疫情防控政策要求组织考核,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教学科研岗试讲成绩高者优先、教辅岗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序号

岗位名称

考核形式

备注

1

教辅岗

专业技能测试(50%)+专业答辩(50%)

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2

教学科研岗

试讲(60%)+专业答辩(40%)

(七)体检与考察

体检按公务员考录相关环节的办法执行。如报考人员为温州市域内的在编在岗人员,须在体检前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未在规定时间提供相应证明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围资格。

考察着重了解报考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遵纪守法情况、品质修养以及从业工作经历情况等。

(八)公示与聘用

1.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学校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和入职手续。聘用人员纳入公办高校报备员额管理,实行聘用制。

2.拟聘用人员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根据我校职称评聘文件执行。

3.选聘岗位无合适人选的,可以空缺。

四、其他事项说明

1.应聘人员应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含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选聘专业由我校参考《2021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更新版)审定,应聘者所学专业名称与选聘岗位要求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由我校参考高校学科、专业设置目录,与市人力社保局协商,认定是否符合要求。

2.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和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以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因相应报考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3.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逾期不能完成解聘手续或不能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4.如遇放弃入围资格或取消入围资格的,将按照考核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一次递补。

5.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需要调整具体时间安排和考核方式的,将另行通知。具体防疫要求按照国家、省、市及学校最新规定执行。

6.学校纪检部门全程参与本次选聘工作并履行监督职责,纪检监察室联系电话:0577-86680751。

五、联系方式

1.学校地址:温州茶山高教园区景观大道1号

2.联系电话:0577-86680897  林老师

3.咨询邮箱:rscrck@wzut.edu.cn(发邮件咨询,注明应聘岗位、姓名及联系方式)

4.学校网址:www.wzut.edu.cn

温州理工学院

2022年10月19日



附件:

温州理工学院公开选聘计划表(2022年第三批)

序号

用人单位

需求岗位

需求人员条件

需求人数

备注

年龄

学历学位

职称

专业

其他


1

建筑与能源工程学院

教辅岗(1)

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0月30日后出生)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不限

建筑学类、土木工程类等相关专业

不限

1


2

数据科学与人工智能学院

教学科研岗(1)

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0月30日后出生)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不限

理论物理专业、粒子物理与原子核物理专业、原子与分子物理专业、等离子体物理专业、凝聚态物理专业、声学专业、光学专业、无线电物理专业等相关专业

不限

1

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1年10月30日后出生)

3

教学科研岗(2)

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0月30日后出生)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不限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电子科学与技术类、电子信息类、控制科学与工程类等相关专业

不限

1

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1年10月30日后出生)

4

建筑与能源工程学院

教学科研岗(3)

40周岁及以下(1981年10月30日后出生)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需求专业相关的副高及以上职称

建筑学类、城市规划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等相关专业

本科需为建筑学专业

1


5

教学科研岗(4)

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0月30日后出生)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不限

建筑学类、城市规划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等相关专业

本科需为建筑学专业

1

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1年10月30日后出生)

6

经济与管理学院

教学科研岗(5)

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0月30日后出生)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不限

会计学专业、财务管理专业等相关专业

不限

1

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1年10月30日后出生)

7

文学与传媒学院

教学科研岗(6)

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0月30日后出生)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不限

新闻传播学类相关专业

不限

1

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1年10月30日后出生)

8

外国语学院

教学科研岗(7)

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0月30日后出生)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不限

翻译专业、英语语言文学专业、英语教育专业等相关专业

不限

1

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1年10月30日后出生)

9

马克思主义学院

教学科研岗(8)

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0月30日后出生)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不限

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专业、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专业、思想政治教育专业、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专业、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专业、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专业、政治学专业、政治经济学专业、中共党史专业、哲学专业、中国哲学专业、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宗教学专业、中国史专业、中国近现代史专业、社会学专业、教育学(德育方向)专业、法律史专业、人工智能法学专业、社会法学专业、社会工作与社会政策专业、社会治理法学专业、网络法学专业、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等相关专业

中共党员
(含预备党员)

4

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1年10月30日后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