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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12/2022-00365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2-10-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实施2022年温州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2-10-24 15:58 来源:市人力社保局 浏览人数:

各县(市、区)委人才办、人力社保局、财政局,龙港市社会事业局,有关单位:

为推进我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发挥优秀高技能人才在传授技艺、技改革新、技术研发和技术交流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关于大力实施“瓯越英才计划”高水平建设浙南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的40条意见》(温委人〔2022〕1号)、《关于实施2019年高技能人才建设项目的通知》(浙人社办发〔2019〕33号)、《关于建立温州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的通知》(温人社发〔2012〕172号)和《关于印发<温州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温人社发〔2013〕200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2022年我市新建20个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温州市技能大师工作室是以先进装备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传统工艺产业为重点,以科技和技能含量较高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及其他法人单位为依托,由我市具有绝招绝技的技能大师领办,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和技术攻关创新的场所。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一般在县级技能大师工作室中遴选产生,向我市重点产业和民生领域等倾斜。

申报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大师:领办人应是技艺精湛、贡献突出、群众公认且在生产实践中能够起带头作用的技师、高级技师,或是荣获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钱江技能大奖、省首席技师、省技术能手、瓯江技能大奖、市“特支计划”高技能领军人才(温州名匠)、新时代浙江工匠(省“百千万”)培养项目、市首席技师、市技术能手等称号的优秀高技能人才,或在积极挖掘和传承传统工艺上具有绝技绝活的技能人才,领办人在申请时一般应在法定退休年龄以内,申办的工作室除领办人外应拥有不少于3人的技能人才团队(一般需为申报单位人员)。

(二)有保障:有进行技术攻关、技术创新、技术交流、传授技艺的工作场地和设施、设备,有必要的经费支持,有相应的工作管理制度。

(三)有项目:有高技能人才培养规划或企业需要解决的技术工艺难题或技改项目,特别是参与国家、省、市重点工程和科技计划项目,以及参与重大技术和重大装备引进吸收再创新项目;或承担绝技绝活代际传承任务。

(四)有传承:在培养高技能紧缺人才方面作出突出贡献;举办有一定规模的培训班传授技艺、培养人才,传统工艺传承等方面产生辐射效应,取得明显成果;培养的徒弟技艺高超。

二、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须提供以下材料:

(一)温州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

(二)申报报告,内容包括申报工作室名称(格式为“温州市+领办人名字+职业工种名称+技能大师工作室”)、技能大师和工作室成员简介、工作室基本条件、工作室成立的必要性和现有优势、工作室所在单位简况和单位对大师工作室的支持措施,以及工作室建立后工作计划、主要工作方向等; 

(三)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四)技能大师和工作室成员的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复印件;

(五)其他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包括市级以上获奖证书和技术认定、技术创新等证明材料和出版物及有关单位的证明等。

以上材料统一使用A4纸黑白双面打印装订成册(一式一份),同时报送申报表和申报报告的电子文档。 

三、其他事项

1.各县(市、区)、市级主管部门要积极做好推荐工作。推荐名额分配如下: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乐清市、瑞安市原则上不超过4名,开发区、永嘉县、平阳县原则上不超过3名,苍南县、龙港市、文成县、洞头县、泰顺县原则上不超过2名,市级主管部门、市直单位及省属在温单位各1名。

2.申请单位按所属行政区域或隶属关系将申报材料报各县(市、区)人力社保局、市级主管部门、市直单位及省属在温单位等推荐单位,推荐单位应对获奖证书和技术认定等相关佐证材料原件进行校验,并在《温州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上签署审核意见,推荐单位于11月1日前申报材料及电子文档统一汇总报市技能大师工作室评选办公室(设在温州市人力社保局职业能力建设处)。由市人力社保局牵头,会同市委人才办、市财政局组织专家进行评估,确定温州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名单。

联系人:金旺顺;联系电话:89090156;邮箱:120999249@qq.com    


附件:温州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


中共温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温   州  市  财  政  局

2022年10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温州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


申  报  单  位          (盖章)        


申报工作室名称                          


填  报  时  间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


申报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全称


法人代表


办电


手机


联系人


办电


手机


传真电话


电子邮箱


通信地址


邮编


单位


简介

(包括生产、科研以及高技能人才队伍情况)

领办人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学历


职业(工种)


职业资格等级


职务(职称)


身份证号码


办电


手机


工作

简历


技能特长和

工作业绩


市级以上

获奖情况



工作室成员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学历

职业

(工种)

职业资格等级

技能特长

主要业绩

























































县(市、区)人力社保局(市级主管部门、市直单位及省属在温单位)审核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专家评估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市技能大师工作室评选办公室审批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