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下称专用账户)管理,根据《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1〕53号)和《浙江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浙人社发〔2022〕1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我市范围内公开征集专用账户业务经办机构,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及要求
申请经办专用账户业务应具有有效营业执照、金融许可证,在我市范围内设有固定经营场所的银行机构,并在确定入围可经办专用账户业务的一个月内,完成与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对接系统的迭代升级和存量专用账户的规范。同时,自愿配合落实专用账户业务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风险防控机制,承担相关工作义务,并作出书面承诺。
二、申请银行需提交的材料
《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业务经办机构申请表》、营业执照、金融许可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
三、申请流程
申请单位负责人(或受委托人)携带相关材料,向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专用账户业务经办申请。经审核合格的,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在局官网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将按有关要求签署协议书,并备案入库,全市公布,统一使用。
四、申请时间及受理地址
申请时间:2022年5月17日-5月24日(工作日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逾期申请不再受理(可在次年5月份再行申请)。受理地址:温州市劳动保障管理服务中心(鹿城区学院中路303号2号楼1505室),联系人:夏老师,咨询电话:0577-89998017。
附件:1.《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业务经办机构申请表》
2.《法人授权委托书》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16日
附件一:《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业务经办机构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