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2年温州市第七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研究生公告(一)》,经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等程序,现确定下列人员为我单位拟聘用人员,并公示如下:
1.公示时间从2022年7月25日起到2022年8月3日止,共7个工作日。
2.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实事求是地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邮戳为准。
3.公示联系处室和受理电话: 温州市第七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室,电话:0577-56575113; 通信地址:温州市瓯海区潘桥街道学士前路158号;邮政编码:325000。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毕业院校 | 专业 | 学历/学位 | 毕业时间 | 岗位名称 |
1 | 万雅洁 | 女 | 山西医科大学 |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 硕士研究生 | 2021.12 | 精神科医生 |
温州市第七人民医院
2022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