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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12/2022-00306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2-08-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开展2022年温州市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2-08-30 15:40 来源:市人力社保局 浏览人数:

各县(市、区)人力社保局(人力资源局)、龙港市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社会培训评价组织遴选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办发〔2020〕35号)、《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技能人才评价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和〈浙江省技能人才评价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浙人社发〔2022〕2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温州市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遴选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需新增职业下设的工种或等级的现有社会培训评价组织。

(二)首次申报社会培训评价组织,主体需为我市依法登记的3类独立法人单位,且社会信用良好,无严重违法违规和失信等不良行为记录:从事教育培训的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具有职工技能等级认定1年以上工作经验的相关企业;具有民政部门4A及以上评估等级的行业协会(学会),符合要求的可放宽至3A。           

二、申报数量

(一)首次申报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的,申报职业(工种)数量不超过3个。

(二)截至2022年7月31日前,无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职业(工种),暂不予申报。

三、申报要求

各申报单位于2022年9月9日前登录浙江省职业能力一体化工作平台(http://zyjn.zjhrss.gov.cn/osip/)完成网上备案申请,并提交纸质材料一式三份至属地人社部门。申报材料详见《关于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社会培训评价组织遴选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办发〔2020〕35号)。市人社部门将根据申报的职业(工种),结合“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组织专家对符合条件的申报机构采取资料审核、实地考察、综合答辩等方式进行综合评估,择优确定入选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名单。

四、联系方式

温州市技能人才评价管理服务中心

陈奔  0577-88318328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