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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劳动仲裁委员会获全国先进集体称号
发表时间:2005-10-21 0:00 来源:捷点科技(瓯海) 浏览人数:

    近日,瑞安市劳动仲裁委员会被评为全国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集体,这是我省唯一获得该荣誉的县级单位。浙江省获得全国先进集体称号的仲裁委员会仅三家。

     瑞安市劳动仲裁委已经连续7年蝉联省先进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称号,并获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等多项荣誉。2002年1月至2005年5月间,共处理劳动争议案件3016件,涉及职工5429人,仲裁调解结案率达96%,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近亿元,没有发生一起超期立案或超期结案现象,没有一起案件因办案失误被推翻或造成后遗症。

  2003年瑞安市劳动仲裁委员会在全省劳动争议仲裁系统率先推行《错案追究办法》。在日常办案工作中分权制衡,强化办案监督机制,实行立审分离制度,做到立审分离,互成制约,形成左右监督;推行阳光仲裁六项公开制度,增加办案透明度,提高办案效率;实施重大案件合议制度,有效防止权力过度集中造成的腐败隐患。同时,对一些当事人因工作时间不能请假或无法参加开庭的,该委利用休息日安排调解或开庭;开辟“绿色通道”,对弱势群体实施“快立、快审、快结”优先办案,提供人性化便民服务,并对特困对象提供法律援助。

 

                                             瑞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潘霄剑 黄希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