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各参保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社会保险职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申报制度,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温州市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若干问题的意见》(温政发〔2004〕37号)精神,现就市区各社会保险参保单位职工缴费工资基数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参保单位应在2005年3月15日之前,按要求向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2005年度职工缴费工资基数(职工缴费工资基数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口径,根据上年度实际职工工资收入申报),并提供上年度劳动工资年报表。
二、2005年4月1日起,职工缴费工资基数实行月申报制度。市区各参保单位应在每年1月底前到所属各社保经办机构领取年度缴费工资基数申报表,并在3月5日前,首次申报新年度职工缴费工资基数(社会保险年度为当年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之后在社会保险年度内,每月26日至次月5日申报本单位职工缴费工资基数。
三、为方便广大参保单位,参保单位进行年度首次申报后,在社会保险年度内,可与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协议,简化月申报手续。
四、职工缴费工资基数申报涉及广大职工切身利益,请参保单位高度重视,落实专人负责,在规定时间内如实申报。逾期申报的,暂停办理社会保险各项手续。瞒报、漏报缴费工资基数,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五、申报地点:
(一)温州市社保管理中心(黎明西路29弄6号)
联系电话:88861157 联系人:魏雪蓓
(二)鹿城社保分局(黎明西路29弄8号)
联系电话:88834402 联系人:金海琳
(三)1、瓯海社保分局直属所(兴海路1号利群大厦四楼)
联系电话:88524713 联系人:吴爱菊
2、瓯海社保分局梧田管理所(瓯海大道158号)
联系电话:86788901 联系人:叶瑞晓
3、瓯海社保分局三溪管理所(瞿溪镇府前三溪农行分理处)
联系电话:86269951 联系人:施哲敏
(四)龙湾社保分局(龙湾区永中东路148号)
联系电话:56890917 56890928 联系人:潘海翔 林德淼
(五)开发区社保分局(新城大自然家园门口)
联系电话:88913796 联系人:陈明杰
二OO五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