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事局(人事劳动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根据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2006年度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培养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浙联办〔2006〕2号)文件精神,2006年,我省将继续选拔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培养人选。现就做好我市2006年度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培养人员选拔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的范围和对象:
在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高新技术以及金融、财会、外贸、法律、现代管理等专业工作的获国家、省部级科技成果奖励和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者,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和工程项目的主持人或主要参与者,以及其他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作出重要贡献、取得较大成绩的青年优秀人才。
二、选拔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恪守科学道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强烈的事业性和开拓创新精神;
(二)专业知识扎实,具有较高的学术技术造诣,其学术技术水平在国内同行中具有一定优势并具良好培养前景;
(三)作为主要作者在国内外有影响的学术刊物上发表过高水平论文、出版过有影响的专著,或发表的论文被国际上认可的权威机构收录;
(四)在应用技术和工程技术设计研究、科研开发中有重要发明创造或技术革新,取得相应专利,以及在社会科学领域取得重要成果,并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五)作为主要成员在国家或省部级等科研项目取得重要科技成果,或获得国家、省部级自然科学基金以及其他有影响的基金项目资助;
(六)年龄在45周岁(196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下,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受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身体健康;
(七)第一层次人选一般从已入选第二层次的培养人选中产生;中小学教师不列入本次选拔范围。
三、名额及资助标准:
2006年度共评选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培养人员250名,其中第一层次50名,每人资助4万元;第二层次200名,每人资助2万元,培养人员所在单位按1:1比例配套资助。
四、推荐材料和时间要求:
1、《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1份(用标准A3纸打印,附软盘);
2、《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一式5份(一律用标准A4纸打印,并附软盘),附件证明材料1份(须单独装订成册);被推荐人选情况电子文件(*.mdb)1份,统一使用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申报软件。
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申报软件、《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从“温州人才网”(www.wzrc.net)下载。
(1)人选获奖栏填写的奖项种类有: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星火奖、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星火奖和国家有关部委的工程设计大奖、国家和省青年科技奖,以及市(地)、厅局级的科技进步奖和星火奖,并按获奖证书注明获奖等级和排名,并附复印件;
(2)基金资助具体种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省级自然科学基金、省青年科技人才培养基金,以及其他各类人才培养和科学基金(请标注名称),并附复印件;
(3)代表论文和著作,填写最能代表本人贡献和水平的论文(限填已发表论文15项,著作(教材)、译作、创作,并注明刊物、著作教材、译作等的级别,合作发表的请标明排名,附刊头、目录及首页复印件;
(4)国家、省、市著作奖须注明等级、排名,附复印件;
(5)科研种类:国家级项目、省部级重点项目、省部级一般项目、到位资金在100万元以上的横向项目(须由单位财务出示证明);
(6)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正式通过的鉴定项目;
(7)专利具体种类如下:投产发明专利、授权发明专利、已投产实用新颖外观设计专利、授权实用新颖和外观设计专利;
(8)上述项目起讫时间为2000年1月至2006年4月底。
请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将上述材料于3月31日前报温州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88967833。
各地、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选拔推荐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格推荐条件,严把推荐质量,确保推荐评选工作的顺利完成。
附件:1、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
2、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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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六年三月七日
主题词:人事 人才工程 选拔 通知
抄送: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温州市人事局办公室 2006年3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