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事局(人事劳动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市"新世纪551人才工程"培养人选均系各单位的业务骨干和技术学术带头人,长期坚持在科研、生产第一线,工作任务重、压力大。为了保障他们的身体健康,全方位加强我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队伍建设,使培养人选更好地发挥学术和技术带头人作用,为我市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根据温委发(2004)71号文件有关规定,决定2007年度继续开展"新世纪551人才工程"培养人选健康休养活动。现将2007年度培养人选健康休养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健康休养的范围、对象:
1、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在温培养人员;
2、1998-2002年度入选、经综合考核评估合格的市"新世纪5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员;
3、1999(含)年以前入选"新世纪551人才工程"的第一、二层次培养人员将重点安排。
4、已经参加过"551人才工程"健康休养的人员不再安排。
二、健康休养的期限
健康休养的期限为5-7天。健康休养期间按工作日计算,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三、健康休养的时间、地点:
健康休养由市人事局统一组织。2006年度健康休养安排3批共60人左右,每个疗养地点20人左右。休养地点分别为内蒙、云南、九寨沟,时间分别安排在8、9、10三个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健康休养的经费
培养人选健康休养的经费由财政专项解决。
五、报名办法
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填写《温州市"新世纪551人才工程"培养人选健康休养登记表》,经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后,将健康休养人员名单(附身份证复印件)在7月10日前报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电子版发送至:zhy691127@hotmail.com),由市人事局根据培养人选的工作业绩情况统一安排。如同一休养地点报名人数过多,由市人事局统筹安排,第一层次和考核优秀的人员优先予以考虑。
六、组织领导
组织"新世纪551人才工程"培养人选健康休养是贯彻落实我市人才战略,全面推进我市新世纪人才工程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有效地做好健康休养人员的上报及健康休养期间的工作安排。
联系人:张海彦 联系电话:88967833
附件:温州市"新世纪551人才工程"人员健康休养登记表
二〇〇七年六月十九日
主题词:人事 551人才工程 健康休养 通知
温州市人事局办公室 2007年6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