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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事局关于组织我市高层次人才体检的通知
发表时间:2009-10-16 17:24 来源:捷点科技(瓯海) 浏览人数:

温州市人事局关于组织我市高层次人才

体检的通知

温人专〔2009〕143号

各县(市、区)人事局(人事劳动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了提高国家、省、市“新世纪人才工程”人员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全面加强科技人员队伍建设,根据温委发〔2004〕7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今年继续组织我市高层次人才进行体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体检对象:

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培养人选、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国家和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151人才工程”在温第一、二层次培养人选和1998-2008年度入选的市“551人才工程”培养人选。

二、 体检时间:

2009年10月25日至11月25日

三、体检地点:

温州市体检中心(温州市新城大道41号公共卫生中心大楼)。

四、体检项目:

基本套餐A

五、 体检注意事项:

1.需要体检的人员须提前7天预约登记体检时间(预约电话:88938688,88938588);

2.参检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或有效证件在指定的参检日期直接到温州市体检中心参加体检(体检抽血时间为上午:7:45—9:00,血液化验、腹部彩超检查需空腹,自备毛巾,完成空腹检查项目后,可到一楼餐厅享用免费早餐,其他项目检查可在早餐后进行);

3.体检完毕后,请将各自的指引单交至一楼大厅登记处核对体检项目,以确认无漏检项目,并将体检单留下。

4.体检前1天请进清淡饮食、勿饮酒,晚上8时后请勿进食,长期服用的各类药物仍应照常服用,饮水不受影响。并注意休息,以保证体检当天良好的精神状态。

5.体检结果自行到温州市体检中心领取。

“新世纪人才工程”人员是科技队伍的重要力量,是单位的技术骨干,他们长期坚持在科研、生产第一线,担负着繁重的工作任务,保障他们的身体健康,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各地、各部门和单位务必要认真组织,及时通知并安排每一个参检对象参加体检。

〇〇九年十月十四日

主题词:人事  人才工程  体检  通知                 

  抄送: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温州市人事局办公室            2009年10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