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事局(人事劳动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市直和省部属在温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关于做好2009年度浙江省医疗器械行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浙人考〔2009〕17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09年度医疗器械行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我省2009年度医疗器械行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11月 7日进行。具体时间和科目为:
初级: 上午 9:00-11:00 医疗器械通用知识
下午 1:30-3:00 医疗器械专业知识与技能
中级:
上午 9:00-11:00 医疗器械通用知识
下午 1:30-3:00 医疗器械专业综合知识与技能
3:45-5:15 医用机械工程专业知识与技能 医用光机电工程专业知识与技能 医用放射影像工程专业知识与技能 医用生化工程专业知识与技能 医用临床工程专业知识与技能 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按医疗器械分类原则,分为医用机械工程、医用光机电工程、医用放射影像工程、医用生化工程、医用临床工程五大类,各岗位技术人员可根据各自从事的工作来选择一个专业类别的考试科目。
二、报考条件和专业工作年限计算。
(一)报考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相应条件者,均可报名参加省医疗器械行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报考初级资格须具备下列条件: 高中及以上学历,从事医疗器械专业技术工作。
2、报考中级资格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高中、技校毕业,从事医疗器械专业技术工作满15年,并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4年;
(2)取得医疗器械及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医疗器械专业技术工作满10年,并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4年;
(3)取得医疗器械及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医疗器械专业技术工作满6年;
(4)取得医疗器械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医疗器械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
(5)取得医疗器械及相关专业硕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从事医疗器械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6)取得医疗器械及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以上所学专业不对口的,从事医疗器械专业技术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二)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报考条件中有关专业工作年限,是指取得相应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计算截止时间为2009年底。
(三)因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该项考试。
三、获得相应资格证书的条件。参加省医疗器械行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当年度内通过全部2个科目的考试;参加医疗器械行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二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3个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相应资格证书。
四、试题题型及答题要求。各科目试题题型均为客观题,考生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计算器(免套、无声、无编辑存储功能)。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五、网络报名、现场报考条件审查、网上交费及要求。2009年度省医疗器械行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用网络报名、单位初审、现场报考条件审查、网上交费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统一定于6月25日至7月8日,届时,报考人员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网址:www.zjks.com)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按报名系统流程的要求,如实填写《2009年度浙江省医疗器械行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同时上传电子证件照片。上传照片的要求为2007年以后拍摄的本人免冠白底正面彩色证件照,jpg格式,照片的宽和高比例为1:1.4,照片文件大小应为10-20k之间,并不大于200×280像素,不小于80×110像素(电子照片处理帮助请见浙江人事考试网的“办事指南”栏目)。网上报名联系电话:0571-88396764、88396769、88396652(传真)。
今年首次报考人员(含往年报考过初级今年改报中级,或往年报考过中级今年改报初级的)填写完成《报名表》后,需下载打印《报名表》(打印前请务必认真核对所填信息是否准确,打印后不能再作更改,否则责任自负)和“网上交费通知单” (附件1)。《报名表》上须粘贴与网上上传照片同版的二寸彩色证件照1张,并在诚信声明处签名,经所在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初审同意盖章后,于7月7日至9日,按属地原则,到所在各县(市)人事(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和食品药品监督部门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报考条件审查。省部属、市直在温有关单位及鹿城区、瓯海区、龙湾区、经济开发区单位的报考人员,到温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办事窗口(学院中路5号温州人才大厦办公楼3楼大厅1号窗口,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进行报考条件审查。
往年已参加过该项考试(同一级别)的续考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在网上按老考生报名并打印《报名表》(自己保存),但不需要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的审查,只要在完成网上报名后,即可在规定的交费时间内直接进行网上交费。
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时,须提交《报名表》、网上交费通知单、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医疗器械专业工作年限证明(附件2),身份证(军官证)、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需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及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职务聘任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各县(市)在报考条件审查时,必须严格掌握报考条件,认真审核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须收下《报名表》,签署审查意见并盖章;同时收下工作年限证明,学历(学位)证书、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职务聘任书、身份证(军官证)复印件各1份,并在报考人员提交的“网上交费通知单”上盖章(没有盖章的无效)后退回给报考人员。
请各县(市)务必于7月14日之前,将已通过报考条件审查人员的《报名表》等报考材料汇总后,快寄送或送至温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请于7月26日至8月2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在网上交纳考试费用。
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的人员,或未按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费用的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已在网上交费的考生,请于11月4日至6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等资料,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军官证、护照、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六、考务组织、工作计划及要求。2009年度省医疗器械行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点考场设在各设区的市(含义乌市)。阅卷工作由省统一组织进行。请各县(市)人事(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和食品药品监督部门严格按照考试工作计划(附件3),认真做好考试报名宣传、报考条件审查和报名材料报送等各项工作。
七、教材征订和考前培训。教材征订和考前培训的具体事项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另行通知。联系电话:0571-88903247、87046694。
八、考试收费。根据浙江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浙价费〔2008〕171 号文件规定,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由考生在网上交费。考生的缴款票据,在考试当日到考点指定教室领取或由监考人员发给。
九、成绩公布。省医疗器械行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由相关部门核准后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并下载考试成绩。
我省医疗器械行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县(市)人事和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要加强对报考条件审查工作的管理,严格掌握报考条件,加强考场管理,维护资格考试纪律的严肃性。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按原人事部第3号令和省人事考试有关规定处理,以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
附件:
1.2009年度省医疗器械行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交费通知单
2.从事医疗器械专业技术工作年限证明
3.2009年度省医疗器械行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二OO九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