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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9年度浙江省档案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09-07-27 17:57 来源:捷点科技(瓯海) 浏览人数:

各县(市、区)人事局(人事劳动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市直、省部属在温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关于做好2009年度浙江省档案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浙考发〔2009〕31号)文件要求,为做好2009年度我市档案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2009年度我省档案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11月7日进行。具体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 《档案事业概论》(初、中级)
    下午2:00-4:00 《档案工作实务》(初、中级)
    二、报考条件和档案工作年限计算。
    (一)报考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履行岗位职责,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1、报考初级资格:
高中及以上学历。
    2、报考中级资格:
    (1)取得博士学位。
    (2)取得硕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从事档案工作满1年。
    (3)取得第二学士学位,从事档案工作满2年。
    (4)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档案工作满4年。
    (5)大学大专毕业,从事档案工作满6年。
    (6)高中、中专学历,从事档案工作满10年,并担任助理馆员职务4年以上。
    (7)已取得非档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现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1年。
    (二)从事档案工作年限,是指取得相应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计算截止时间为2009年底。
    (三)因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该项考试。
    三、获得相应资格证书的条件。报考人员必须在当年内通过全部2个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四、试题题型及答题要求。各科目试题题型均为客观题,考生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五、网络报名、现场报考条件审查、网上交费及要求。2009年度我省档案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用网络报名、单位初审、现场报考条件审查、网上交费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统一定于8月11日至20日,届时,报考人员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网址:www.zjks.com)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按报名系统流程的要求,如实填写《2009年度浙江省档案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同时上传电子证件照片。上传照片的要求为2007年以后拍摄的本人免冠白底正面彩色证件照,jpg格式,照片的宽和高比例为1:1.4,照片文件大小应为10-20k之间,并不大于200×280像素,不小于80×110像素(电子照片处理帮助请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网上报名联系电话:0571-88396764、88396769、88396652(传真)。
    报考人员填写完成《报名表》后,需下载打印《报名表》(打印前请务必认真核对所填信息是否准确,打印后不能再作更改,否则责任自负)和“网上交费通知单”(附件1)。《报名表》上须粘贴与网上上传照片同版的二寸彩色证件照1张,并在诚信声明处签名,经所在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初审同意盖章后,于8月19日至21日,按属地原则,到所在各县(市)人事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和档案局指定的审查点进行现场报考条件审查。省部属、市直在温有关单位及鹿城区、瓯海区、龙湾区、经济开发区单位的报考人员,到温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办事窗口(学院中路5号温州人才大厦办公楼3楼大厅1号窗口,上午8:30—11:00,下午2:30—5:30)进行现场报考条件审查。
    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时,报考人员对照各自报考条件须提交相应的《报名表》、网上交费通知单、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档案专业工作年限证明(附件2),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外、境外取得的,需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非档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职务聘任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身份证(军官证)复印件各1份。
    各县(市)在进行报考条件审查时,必须严格掌握报考条件,认真审核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须收下《报名表》,签署审查意见并盖章。同时收下工作年限证明,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职务聘任书、身份证(军官证)复印件各1份,并在报考人员提交的“网上交费通知单”上盖章(没有盖章的无效)后退回给报考人员。
    请各县(市)人事部门务必于8月26日前,将已通过报考条件审查的《报名表》等材料汇总后,快寄或送至温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请于9月5日至11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在网上交纳考试费用。
    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的人员,或未按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费用的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已在网上交费的考生,请于11月4日至6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等资料,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军官证、护照、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六、考务组织、工作计划及要求。2009年度我省档案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点考场设在各设区的市(含义乌市)。阅卷工作由省统一组织进行。请各县(市)人事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和档案局严格按照考试工作计划(附件3),认真做好考试报名宣传、报考条件审查、报名材料报送等各项工作。
    七、教材征订和考前培训。省档案系列资格考试用书由省档案局组织编写,中国档案出版社出版,省档案干部教育培训中心还编印了《档案专业技术资格培训考试参考资料》。省档案干部教育培训中心(杭州市曙光路45号,联系电话:0571-85116104;0571-85117886-617;联系人:陈晓霞;E-mail:zjdapx@126.com)和市档案局负责考试用书的发行。考前培训由市档案局组织。
    八、考试收费。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浙价费〔2009〕203号文件规定,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 元,由考生在网上交费。考生的缴款票据,在考试当日到考点指定教室领取或由监考人员发给。
    九、成绩公布。省档案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由相关部门核准后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并下载考试成绩。
    今年我省首次进行档案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该项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县(市)人事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和档案局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要加强对报考条件审查工作的管理,严格掌握报考条件,维护考试纪律的严肃性。对弄虚作假着,一经发现,将按原人事部第3号令和浙江省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处理,以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

 
附件:

1.2009年度省档案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交费通知单

2.从事档案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3.2009年度省档案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二OO九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