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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0年度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培养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0-05-07 17:28 来源:捷点科技(瓯海) 浏览人数:







温人专〔2010〕  号


关于做好2010年度浙江省

“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

培养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事局(人事劳动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根据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度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培养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浙联办〔2010〕1号)文件精神,2010年,我省将继续选拔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培养人选。现就做好我市2010年度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培养人员选拔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的范围和对象

在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高新技术以及金融、财会、外贸、法律、现代管理等专业工作的获国家、省部级科技成果奖励和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者,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和工程项目的主持人或主要参与者,以及其他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作出重要贡献、取得较大成绩的青年优秀人才。

二、选拔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恪守科学道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强烈的事业性和开拓创新精神;

(二)专业知识扎实,具有较高的学术技术造诣,其学术技术水平在国内同行中具有一定优势并具良好培养前景;

(三)作为主要作者在国内外有影响的学术刊物上发表过高水平论文、出版过有影响的专著,或发表的论文被国际上认可的权威机构收录;

(四)在应用技术和工程技术设计研究、科研开发中有重要发明创造或技术革新,取得相应专利,以及在社会科学领域取得重要成果,并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五)作为主要成员在国家或省部级等科研项目取得重要科技成果,或获得国家、省部级自然科学基金以及其他有影响的基金项目资助;

(六)年龄在45周岁(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受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身体健康;

(七)第一层次人选一般从已入选第二层次的培养人选中产生;经省专家评委会评议推荐,联席会议批准,有突出贡献或取得重大科技成果的第二层次申报人员也可破格列为第一层次培养人员。

三、名额及资助标准

2010年度共评选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培

养人员250名,其中第一层次50名,每人资助4万元;第二层次200名,每人资助2万元,培养人员所在单位按1:1比例配套资助

四、推荐材料和时间要求

请各地、各单位务必在2010年5月31日前将下列材料送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市行政管理中心656房间,联系人:蔡世炜,电话:88967833)。

(一)《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1份(见附件1,用标准A3纸打印,同时将电子文件发送至wzcsw@sohu.com);

(二)《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一式5份(见附件2,一律用标准A4纸打印,同时将电子文件发送至wzcsw@sohu.com);

(三)附件证明材料1份(须单独装订成册);

(四)使用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申报软件生成的电子文件(*.mdb)1份,软件可从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zjhrss.gov.cn办事大厅-表格下载-专家职称博士后栏目下载)。

各地、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选拔推荐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格推荐条件,严把推荐质量,确保推荐评选工作的顺利完成。

附件:1.2010年度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

2.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申报人选登记表




                           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人事  人才工程  选拔  通知                     

  抄送: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温州市人事局办公室              2010年4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