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局),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省属在温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551人才工程,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根据《温州市5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温人社发〔2012〕154号)的规定,经研究,决定批准陈素红等18名同志为2012年度温州市551人才工程导师制培养人员及高秀梅等18名同志担任结对导师(名单见附件),结对期为2年(2012年12月至2014年11月),每位结对导师工作津贴标准为每月1000元,我局每年发放一次。
实施市551人才工程导师制,是加强年轻优秀人才培养,促使人才快速成长的重要举措。批准导师结对指导的培养人员要认真制定科研学术计划,主动加强与导师的联系,珍惜机会,虚心好学,刻苦钻研,在导师指导下勇攀科研高峰,在创新实践中不断提升学术技术水平。结对期满一年和期满结束后要及时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经过导师综合评价的总结和课题研究成果。各位导师要大力发扬甘为人梯、提携后学的优良传统,发挥学术技术特长,通过课题指导、合作研究、学术交流、安排顶岗锻炼等多种方式,悉心指导,言传身教,无私传授,帮助培养人员拓展学术视野,增强创新能力,提升团队协作水平,促使他们早日成长为我市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年轻学术技术带头人。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局)、有关主管部门及培养人选所在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为导师与培养人员开展结对指导工作创造条件,搞好跟踪服务,营造良好氛围,并以此为纽带,加强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之间的合作联系,促进产学研结合。有条件的县(市、区)和部门可以结合实际情况,借鉴市551人才工程导师制的做法,组织实施本地区、本部门人才工程的导师培养制度,积极探索人才培养使用新途径,逐步构建特色鲜明、层次衔接、形式灵活、领域广泛的高级专家传帮带体系。
附件:2012年度温州市551人才工程导师制培养人员及结对导师名单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11月7日
附件
2012年度温州市551人才工程导师制培养人员及结对导师名单
(共18对)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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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导师姓名及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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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人员姓名及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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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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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秀梅(天津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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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素红(温州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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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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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咏明(解放军总医院第一附属医院全军烧伤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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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中秋(温州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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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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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剑乔(浙江中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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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均炉(温州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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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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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荷凤(浙江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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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红山(温州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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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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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锦国(温州市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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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飞侠(温州中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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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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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晓华(温州市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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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凤全(乐清市第三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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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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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正堂(南京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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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向前(温州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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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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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在林(华中科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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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宏明(温州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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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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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袁强(温州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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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闯(温州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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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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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晋湘(吉首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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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文健(温州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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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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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昌(温州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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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卫军(温州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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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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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柏乃(浙江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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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娟(温州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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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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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维忠(浙江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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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丹阳(温州市第二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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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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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勤(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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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华伟(瑞安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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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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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似萍(杭州教育科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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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甲针(苍南县教育科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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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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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伟(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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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文锦(温州市环境保护设计科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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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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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和源(中国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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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旭芝(泰顺县茶叶特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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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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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水光(浙江大学工业技术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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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焱(温州市创力电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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