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理论知识部分(各组别)
电子商务理论知识参考书目为《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并结合电子商务和计算机新技术、新知识。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判断题。内容涵盖电子商务和计算机基础知识,包括计算机网络、信息技术基础、网页制作、网络商务信息收集与交换、网络营销、电子交易、物流、网络采购、电子商务安全等,同时适当增加新知识、新技术、新设备、新技能等内容。
2.操作技能部分(各组别)
参赛选手利用大赛组委会提供的商品、电子素材、拍摄器材、软硬件环境,按照试题任务要求,在所提供的专用电子商务平台中完成竞赛指定的网络营销和交易任务,即:商品拍摄、图片设计、网店装修、商品描述、论坛营销和在线交易等。
考核要点:
(1)网络营销技能。
(2)商品数码相片拍摄与处理技能。
(3)网店建设与商品发布、描述。
(4)网络交易基本流程与网络营销策略。
3.注意事项:
(1)选手需从多个角度对商品进行拍摄,展示商品全貌和细节,并根据任务书要求上传相关图片;
(2)选手需在专用竞赛平台中使用指定账号开设并装饰网店,拍摄、处理并上传商品,并有详细的商品描述和论坛发帖信息,实现网络营销和在线交易;
(3)比赛不提供FTP传输和网络共享文件夹,选手电脑间数据传输统一使用现场提供的U盘。
竞赛时间
1.电子商务技术项目竞赛时间为200分钟(其中理论机试20分钟、操作技能考核180分钟)。
软硬件环境要求
赛场提供以下硬件环境:
1.计算机及网络环境
4台计算机、1台交换机(或集线器),计算机与交换机(或集线器)的物理连接和网络配置由大赛组委会完成。
赛场具备局域网(但不能访问局域网以外的网络),并配备1台服务器,1台打印机和耗材。服务器硬件配置:至强5500以上,4G及以上内存,200G以上硬盘。
选手所用计算机的技术指标最低要求为:CPU双核、主频1.8GHz;内存2GB;硬盘100GB以上;独立显卡,显存128MB以上;DVD光驱;19寸液晶显示器(16:10宽屏,推荐分辨率1440*900)。
2.摄影器材和拍摄环境(赛场没有的话可以让学校自带)
数码相机:三星PL-20,含数据线和相机三角架;(相机存贮卡内不能存有任何数据信息,否则将以违纪处理);
摄影灯箱:四灯头柔光箱50*70一套(45W色温5500K灯泡四个、灯架一个);
摄影工作台,2张125K对开亚粉纸(白色和蓝色各一张);
金银反光板;
无外射光源(窗帘统一用遮光布);
商品收纳箱:不同材质的商品若干;
容量2G以上的U盘一个。
赛场提供以下软件环境:
天行健君电子商务模拟教学系统(竞赛版/2012版)
Windows XP Professional SP3(中文版)
Internet Explorer 8.0
Adobe Flash CS5 Professional(中文版)
Adobe Fireworks CS5(中文版)
Adobe Photoshop CS5 Extended(中文版)
Adobe Dreamweaver CS5(中文版)
Microsoft Office 2003 SP3(中文版)
WinRAR (中文版)
搜狗输入法(最新版)
万能五笔输入法(最新版)
以上软件均不提供原介质包以外的第三方插件。
参赛选手利用以上软硬件环境和拍摄器材,选择所提供的商品和素材进行数码相片拍摄、处理,并在竞赛平台中开设网店,描述并上传商品,完成网络营销和在线交易。
竞赛规则和注意事项
(一)竞赛规则
1.选手出场顺序以市为单位由抽签决定,同一代表队同组别同项目的选手安排在同场次竞赛。
2.参赛选手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并携(佩)带参赛证按竞赛时间提前30分钟检录进入赛场,由竞赛现场工作人员组织本批次参赛选手抽签确定工位,并由各参赛选手对抽签结果签字确认。然后,选手进行竞赛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竞赛现场工作人员负责对各参赛选手的身份检查。迟到15分钟者不得参加竞赛。
3.参赛选手应严格遵守赛场纪律,操作技能竞赛除携带竞赛必备的用具(如笔、双绞线制作工具等)外,不得带入任何技术资料和工具书,所有存储设备、通讯、照相、摄像工具、维修工具一律不得带入竞赛现场。
4.参赛选手在竞赛过程中,如遇设备故障等问题需举手向裁判员提问,经确认后由裁判长决定是否更换设备。不同组别的选手之间不得互相询问,否则作弊处理。
5.选手在竞赛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赛场,如有特殊情况,需经裁判员同意后作特殊处理。竞赛过程中,选手若需休息、饮水或去洗手间,一律计算在竞赛时间内。
6.如果选手提前结束竞赛,应向裁判员举手示意。竞赛终止时间由裁判员记录在案,选手提前结束竞赛后不得再进行任何操作并不得提前离开赛场。
7.选手提交作业时应进行必要的清理,并提请裁判员到工位处确认。同时,参赛选手在裁判员记录的竞赛情况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8.竞赛结束前10分钟,吹响竞赛结束提示哨音,各参赛选手应准备停止操作。随后,由参赛选手进行工位的清理工作。经裁判员检查许可后,参赛选手方可离开竞赛场地。
9.各参赛选手必须严格按规程进行操作,出现较严重的安全事故,立即取消竞赛资格。
(二)注意事项
1.各类赛务人员必须统一佩戴由大赛组委会印制的相应证件,着装整齐。
2.各赛场除现场裁判员、赛场配备的工作人员以外,其他人员未经赛点领导小组允许不得进入赛场。
3.新闻媒体人员进入赛场必须经过竞赛领导小组允许,并且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和管理,不能影响竞赛进行。
成绩评定
项目按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两大模块计分,最终按权重得出总分。团体竞赛项目的理论得分以团队中所有选手的均分计。
电子商务技术项目(各组别)
(1)理论知识测试内容不限于参考教材,从大赛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题型包括判断题、单选题和多选题);
(2)商品拍摄:主、辅图完整,图片清晰,色彩鲜艳但不失真,角度合理,构图新颖,能完整反映商品全貌和不同细节;
(3)图片设计:能充分、真实体现商品的属性、功能和特色,背景能衬托主体,但不能喧宾夺主,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
(4)网店装修:名称使用合理,装修美观,布局合理,信息完整;
(5)商品描述:图文并茂,信息详细,包含支付方式、快递方式与邮资、售后服务等各种细节;
(6)论坛营销:标题新颖,文字流畅有亲和力,具体营销效果好;
(7)在线交易:完成指定的在线交易任务,完整实现买家、卖家和物流公司等角色的交易流程;
(8)成绩比例:理论测试部分占20%,网络营销部分(包括商品拍摄、图片设计、网店装修、商品描述和论坛营销等)占65%,在线交易部分占15%。
申诉与仲裁
1. 参赛选手对赛地提供的不符合竞赛规定的设备、实验材料,对有失公正的检测、评判,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代表队领队、指导老师可在比赛结束后2小时之内有序地向赛点仲裁组提出书面申诉。
2. 大赛采取两级仲裁机制。赛点设仲裁组,省大赛组委会设仲裁委员会。省大赛组委会选派人员参加赛点仲裁组工作。赛点仲裁组在接到申诉后2小时内组织复议,并及时反馈复议结果。申诉方对复议结果仍有异议,可由各市领队向省大赛组委会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省大赛组委会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
3. 参赛选手不得因申诉或对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竞赛,否则按弃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