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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寻找最美人力社保人”主题活动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5-07-13 1:15 来源:市人力社保局 浏览人数: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人力社保局(人力资源局),市人力社保局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进一步密切温州人力社保事业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努力营造发现、宣传、学习最美人力社保人的良好氛围,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寻找最美人力社保人”主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

通过举办活动,提高群众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与认识,集中发掘、宣传、学习一批兢兢业业、无私奉献、精通业务、群众信服的人力社保工作者,充分展示人力社保先锋形象,凝聚人力社保工作“正能量”,在人力社保系统形成见贤思齐、争先创优的良好风尚,全面提升人力社保服务水平与群众满意度,确保“民生至上·厚德敬业”的人力社保服务理念深入人心。

 二、评选范围

    全市人力社保系统干部职工;从事人力社保相关工作人员,包括企事业劳资干部、医院医保办()人员、劳动保障监察员、村级劳动保障协管员、兼职仲裁调解员等。

三、评选标准与条件

 政治坚定、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参评:

(一)长期以来坚守基层一线岗位,兢兢业业、默默无闻,有较高的服务意识与服务水平,能积极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得到群众公认;

(二)在日常工作中率先垂范,敢于担当克难、善于干事创业、甘于吃苦奉献,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工作效率高、质量好,业绩突出,在业内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影响力;

(三)道德高尚、热心公益、乐于助人,事迹生动感人,在社会中享有较高的美誉度与影响力;

(四)在其他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

四、评选方法与步骤

评选活动从20157月开始,具体分为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71731)。

各地要积极动员人力社保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和各界人士广泛参与,开展多种形式的寻找“最美人力社保人”推选预热活动,切实提高评选活动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努力营造全系统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浓厚氛围。

(二)推荐申报阶段(81820)。

“最美人力社保人”候选人通过个人自荐、组织推荐、群众推荐三种渠道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各单位、个人可向属地人力社保部门提交推荐表。推荐时间截至815各县(市、区)人力社保局要于820日前将纸质推荐表和详细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一式两份汇总上报至市人力社保局1110办公室,同时报送电子稿至活动邮箱。(联系人:周圆、陈思,联系电话:8909006789090065,邮箱:179178791@QQ.com

(三)评审公布阶段(820930)。

活动将邀请相关部门、媒体、行风监督员代表等组成评审团,对申报人员材料进行逐一审核,按照一定比例初步筛评出候选对象,经考察并征求当地纪检、卫计部门意见后通过媒体及官方网站向社会公示。在相应媒体建立投票平台,邀请社会各界参与投票。综合媒体票选情况与评审团意见,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定,优中选优,最终确定一批温州市“最美人力社保人”并予以公布。

(四)宣传学习阶段(10-11月)

为扩大先进典型的社会影响力,将在市人力社保局官方网站和微博上开设“最美人力社保人”活动专栏,大力宣传“最美人力社保人”候选人的先进事迹与评选进度。在评选结果产生后,将先进事迹汇编成册,并采取先进事迹报告会、主流媒体刊播等形式,进行专题宣传报道。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对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认真落实,通过开展该项活动,增强人力社保行业工作者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将我市人力社保工作提升到一个新水平。

(二)广泛深入推荐。推荐评选工作要重点向基层一线倾斜,充分发动群众参与寻找,着力挖掘、推荐身边看的见、摸得着、学得到的“最美人力社保人”,使推出的优秀人物可敬、可信、可亲、可学。

(三)保证公平公正。坚持实事求是和“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执行评选标准,广泛征求意见,增强工作透明度,确保评选结果能够真实反映工作实绩和群众意愿。

 

    附件:温州市“最美人力社保人”推荐表

 

     

中共温州市委宣传部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6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