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2015年全省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目标管理完成情况进行了通报,洞头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被列入浙江省2015年度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目标管理成绩突出单位名单,这是该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自2007年起连续9年获此荣誉称号。
尽管洞头区面临欠薪形势恶化、工作任务加重及人员不足等诸多问题,监察大队始终迎难而上,不断强化劳动保障监察宣传指导,扎实做好日常投诉举报案件受理处理,认真开展“四春”专项行动及省市区其他各类专项检查工作,对外不断加强与省市县劳动监察部门沟通协调,注重区域间案件协作配合,建立劳资纠纷和欠薪案件跨省市协查办案和省内联动办案机制。对内不断强化提升队伍执法水平,加大与各街道(乡镇)和区相关部门联动配合,建立“三位一体”劳资纠纷快速处理工作模式,融入“五位一体”劳动争议纠纷调解机制,落实“八位一体”联合维权执法检查工作措施,确保劳资纠纷和欠薪案件及时高效处置处理。
2015年度,洞头区共检查用人单位数1833家,受理处理投诉举报件及110社会应急联动指令交办件114起,其中110社会应急联动处置25起,为2975名劳动者(农民工)追讨工资5076.09万元。立案专查 16 件,查处未成年工11人,处理涉及“薪闹”违法行为8起,结案率达100%;新签、续签、补签劳动合同15336份。书面审查用人单位1832家,完成市下达任务数的166.55%;完成企业劳动用工信息采集1287家。洞头区已全面建立健全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累计筹集欠薪应急周转金375万元,共督促131户建筑施工企业缴纳工资支付保障金4429.29万元;发放农民工工资记工考勤卡9690本。
2015年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亮点”纷呈,受到上级劳动监察主管部门的高度评价和大力表扬。特别是洞头区劳动监察宣传教育、指导服务、管理督查等各项工作名列省市前茅,精心编印的《劳动保障维权宣传手册》得到省厅充分肯定并被全省采用。
2016年,洞头区劳动监察大队将继续紧紧围绕省市区各项中心工作和目标任务,以维护劳资双方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为首要已任,积极有为,恪守尽责,敢于担当,扎实工作,推进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再迈新台阶。
洞头区人力社保局王秉宇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