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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国家大学科技园孵化器
发表时间:2016-07-23 0:16 来源:捷点科技(瓯海) 浏览人数:

    温州市国家大学科技园孵化器由企业孵化中心、国家大院名校联合研究院、公共展示中心、公共服务中心、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创业人才驿站等七个功能区块组成。目前,孵化器入孵企业63家,行业涉及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互联网物联网、现代服务、装备制造等领域。

    入驻条件:

   (一)企业注册地及主要研发、办公场所应在大学科技园孵化器内,税收属于瓯海区征管;

   (二)申请入孵企业,成立时间一般不超过3年;

   (三)迁入的企业,上年营业收入不超过500万元;

   (四)企业成立时注册资金中扣除知识产权出资后,现金部分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属海外高层次创业人才或从事生物医药、集成电路设计等特殊领域的创业企业,现金部分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

   (五)主要从事生物医药、节能环保产业、信息产业、激光产业、新能源产业、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产业、现代服务业等;

   (六)企业研发的项目(产品),知识产权界定清晰;

   (七)企业团队具有一定的经营管理能力。留学人员、大学生企业的团队主要管理者或技术带头人,由其本人担任。

    优惠政策:

 

    第一年免租 :

    入孵企业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免收租金,第二年起视年终考核情况,每月每平方米按8-20元收取租金。

    种子资金支持 :

    入孵企业按照项目评审评定等级ABC、三类,分别给予8万元、5万元、3万元种子资金补助。特别优秀项目,一事一议。

    创新券支持 :

    入驻企业给予每年最高申请5万元创新券额度,用于第三方购买服务(如工商、税务、科技项目代理、法律服务、企业管理等)。

    财政税收支持 :

    根据企业的税收增长情况,企业缴纳税收中区本级地方留成部分的增长部分50%予以奖励。

    项目立项支持 :

    根据企业入园投入情况,给予科技计划项目立项补助支持0-50万元。

    投融资支持:

    引进多家创业投资机构,对入驻企业进行创业投融资支持。

    人才政策支持:

    入孵企业人才入选或取得相关人才称号的,给予享受相应人才津贴,按标准每月给予每月800-10000元的补助。

    企业出园毕业奖励 :

    凡达到园区毕业管理办法的企业,并在瓯海区落地的企业,给予8万元奖励。

                                       联系人 林大利 联系号码 180577504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