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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届“最美人力社保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7-04-13 2:50 来源:市人力社保局 浏览人数:

为切实响应市委市政府“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的时代号召,进一步密切温州人力社保事业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努力营造发现、宣传、学习“最美人力社保人”的良好氛围,凝聚人力社保工作“正能量”,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第二届“最美人力社保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最美人力社保人”评选活动,进一步发掘、宣传一批兢兢业业、无私奉献、精通业务、群众信服的人力社保工作者,充分展示人力社保先锋形象,在系统内形成见贤思齐、争先创优的良好风尚,全面提升人力社保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群众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度和满意度,确保“民生至上·厚德敬业”的服务理念深入人心。

二、评选范围

全市人力社保系统干部职工;从事人力社保相关工作人员,包括机关企事业人事劳资干部、医院医保办()人员、劳动保障监察员、村级劳动保障协管员、兼职仲裁调解员等。

三、评选标准与条件

政治坚定、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参评:

(一)长期以来坚守基层一线岗位,兢兢业业、默默无闻,有较高的服务意识与服务水平,能积极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得到群众公认;

(二)在日常工作中率先垂范,敢于担当克难、善于干事创业、甘于吃苦奉献,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工作效率高、质量好,业绩突出,在业内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影响力;

(三)道德高尚、热心公益、乐于助人,事迹生动感人,在社会中享有较高的美誉度与影响力;

(四)在其他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

已经被评为“最美人力社保人”的不再参评。

四、评选方法与步骤

评选活动从20174月开始,具体分为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410430

各地各单位要积极动员人力社保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和各界人士广泛参与,开展多种形式的 “最美人力社保人”推选预热活动,切实提高评选活动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努力营造全系统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浓厚氛围。

(二)推荐申报阶段(51531

“最美人力社保人”候选人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层层审核的方式,通过个人自荐、组织推荐、群众推荐三种渠道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各单位、个人可向属地人力社保部门提交推荐表,各县(市、区)人力社保局研究确定后报送市局,推荐时间截至520。各县(市、区)人力社保局要推荐2至3名候选人,市局直属各单位要推荐1至2名候选人,于525日前将纸质推荐表和详细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一式两份汇总上报至市人力社保局1110办公室,同时报送电子稿至活动邮箱。(联系人:孙灵芝、王昕,联系电话: 89090067,邮箱:33032020@qq.com。)

(三)评审公布阶段(61731

活动将邀请相关部门、媒体、行风监督员代表等组成评审委员会,对申报人员材料进行逐一审核,按照一定比例初步筛评出候选对象,经考察并征求当地纪检、卫计部门意见后通过媒体及官方网站向社会公示。在相应媒体建立投票平台,邀请社会各界参与投票。采取媒体票选情况与评审委员会评选相结合的办法,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定,优中选优,最终确定10名 “最美人力社保人”,并予以公布。

(四)总结学习阶段(81-9月30

评选结果产生后,将先进事迹汇编成册,并采取先进事迹报告会、先进颁奖仪式、主流媒体刊播等形式,组织学习活动。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获评人员的先进事迹,总结活动成效,大力弘扬“最美人力社保人”精神。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最美人力社保人”评选领导小组,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力社保局党组书记、局长徐顺聪任领导小组组长,市委宣传部副部长胡瑞怀、市人力社保局纪检组组长胡凯生为副组长,市人力社保局副局长陈志刚、董旭辉、胡正长、叶兴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局人事处,负责活动的具体实施。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这项活动,加强组织领导,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活动的要求上来,提高认识、周密部署、认真落实。

(二)广泛深入推荐。推荐评选工作要重点向基层一线倾斜,充分发动群众参与寻找,着力挖掘、推荐身边看得见、摸得着、学得到的“最美人力社保人”,使推出的优秀人物可敬、可信、可亲、可学。

(三)保证公平公正。坚持实事求是和“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执行评选标准,广泛征求意见,增强工作透明度,确保评选结果能够真实反映工作实绩和群众意愿。
   
(四)加强宣传引导。要把宣传引导工作贯穿评选活动全过程,通过报社、电台、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和市人力社保局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自媒体,开设“最美人力社保人”活动专版、专栏,大力宣传“最美人力社保人”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积极引导营造“寻美”、“学美”的浓厚氛围。

 

附件:温州市第二届“最美人力社保人”推荐表

 

 

中 共 温 州 市 委 宣 传 部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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