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温州市中心支行 温州市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局 温州市财政局 温州市人民政府
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创业
担保贷款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温银发〔2017〕72号
各县(市、区)人民银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金融办,各国有商业银行温州分行,省联社温州办事处,各股份制商业银行温州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温州市分行,温州银行,温州民商银行,各城市商业银行温州分行,鹿城、龙湾、瓯海农村商业银行:
为充分发挥创业担保贷款在促进创业、带动就业中的重要作用,助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持温州经济平稳发展、创新发展,中国人民银行温州市中心支行、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温州市财政局和温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联合制定了《温州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试行)》,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温州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试行)
中国人民银行温州市中心支行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温州市财政局 温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17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