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施伟宏等147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的批复
有关单位:
你们《关于要求给予施伟宏等办理公务员登记手续的函》(温公政治〔2017〕65号)、《关于办理王成公务员登记的函》(温综法函〔2017〕40号)、《关于准予仇建智同志办理公务员登记的函》(温瓯集函〔2017〕11号)、《关于要求准予杨晓霞同志公务员登记的请示》(温龙人社〔2017〕22号)、《关于要求准予戴玮、齐忠军2位同志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的请示》(温龙人社〔2017〕26号)、《关于要求准予徐小惠等74名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的请示》(乐人社〔2017〕35号)、《关于要求给刘徐驰等49人公务员登记的请示》(瑞人社〔2017〕91号)、《关于准予王鸣鹿等7位同志公务员登记的报告》(文人社〔2017〕50号)、《关于要求给予黄光增等同志办理公务员登记的请示》(苍人社公〔2017〕14号)悉。
根据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做好公务员日常登记工作的通知》(浙人公〔2007〕47号)精神。经研究,同意施伟宏等147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具体单位人员名单如下:
一、公务员登记(126人)
温州市公安局(5人):施伟宏、谢圣亮、倪良松、李晓、马雪榕;
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1人):王成;
温州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1人):仇建智;
温州市龙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人):杨晓霞;
乐清市司法局(4人):徐小惠、项怡静、方智勇、杨雪帆;
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1人):庄晨;
乐清市审计局(1人):胡晓静;
乐清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1人):钱濛濛;
乐清柳白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1人):张建森;
乐清湾港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1人):叶晓勇;
乐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1人):张勇;
乐清市农业局(林业局)(1人):周灿龙;
乐清市公安局(30人):陈海雷、陈寒冰、陈辽海、陈野、陈勇、戴亦舒、干腾也、干雅梦、谷泽远、胡夏畅、李栋、李建辰、李王伟、王舒逍、徐立爽、徐霖辉、黄浩、钱琼琼、翁寒冰、叶晋速、吴昌昊、邵南霖、杨晓峰、陈隆腾、金海龙、郑荣、薛苏文、赵家麟、杨冰磊、陈文彦;
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4人):黄翔翼、王晓霞、周伊甸、杨智露、陈飒、陈拓、潘盼盼、麻颖泽、陈露霜、黄荣、金海柱、杨李孟、徐慧冰、林瑶瑶。
瑞安市公安局(49人):刘徐驰、王静哲、江泽鹏、吴博闻、贾挺进、李达、胡风华、林喆、贾英才、陈晓溆、蔡康伟、马宁、陈志鹏、陈亮亮、潘云龙、黄锦增、梅川绩、李浩(1992年12月2日出生)、吴方萌、吴春光、徐贤忠、余冠宇、邱贤秀、夏心蔚、胡郁丛、朱唯格、国辽影、林伟超、郭礼杰、贾沅儒、陈智荣、张伟、王俊、李浩(1990年9月21日出生)、金飞超、王忠泉、李旭升、陈亦鹏、邵振邦、张瑞人、林德安、蔡豪、林瑞章、陈志伟、木挺、姚志明、王中洋、金亮盛、曾文星;
文成县公安局(7人):王鸣鹿、潘松业、马晓伟、陈帅、蔡君权、朱庆菊、王健;
苍南县公安局(7人):张淑洪、金凯、黄光增、徐刘易、潘海东、李绍骏、罗鹏君。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21人)
温州市龙湾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人):戴玮、齐忠军;
乐清市机关事务管理局(1人):刘鹏;
乐清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1人):张静;
乐清市移民安置办公室(1人):周前明;
乐清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1人):朱梓柠;
乐清市质量技术监督稽查大队(1人):叶浩坚;
乐清市农机管理总站(4人):金小敏、方逸舟、陈金晓、刘文亮;
乐清市国土资源局基层管理所(5人):南佐拉、郑珂男、夏锦伟、胡嘉元、侯乐锋;
乐清市社会经济调查队(2人):郑宏楠、周俊;
乐清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人):周畅、黄博克;
乐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大队(1人):徐顺贤。
此复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4日
下载阅读版本:温人社函〔2017〕84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