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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12/2017-00009
组配分类 计划总结 发布机构 市人力社保局
成文日期 2017-08-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印发温州市“互联网+人社”2020行动计划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7-08-30 15:12 来源:市人力社保局 浏览人数:

各县(市、区)人力社保局,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温州市“互联网+人社”2020行动计划》已经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7年8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温州市“互联网+人社”2020行动计划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互联网+人社”2020行动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05号)和《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深入推进“互联网+浙江人社”行动的实施意见》(浙人社发〔2017〕67号)等文件精神,扎实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和“最多跑一次”改革,促进互联网与温州人力社保工作深度融合,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目标

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引领,按照“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理念,依托互联网+、大数据等手段,推动数据互通共享,强化部门协同联动,简化办事环节和手续,实现人社业务线上化、移动化、数据化。同时,按照“互联网+”理念和思维,加强人社领域创新能力建设,增强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和社会创新活力,助力政府职能转变,为改善民生保障、增进人民福祉提供强劲支撑。

温州“互联网+人社”2020行动计划按照统一规划、分步推进的原则实施。2018年初步建成促进“互联网+人社”发展的基础能力和创新能力体系,实现相关业务领域的“互联网+”模式;到2020年在大数据应用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实现“互联网+人社”的创新发展。

二、工作任务

(一)促进资源整合共享,形成“互联网+人社”基础能力

1.提升基础设施支撑能力。一是完善新机房建设。根据国家A类机房建设标准,建成高标准、高能效、高扩展性的新数据中心机房。二是整合现有资源平台。提高基础资源集约建设水平,打造安全、可靠的基础支撑平台,实现支撑平台应用级容灾。三是继续强化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加强基础设施、信息网络、核心系统、重要信息资源的安全保障,确保网络与信息安全可控。

2.提升数据共享和业务联动能力。一是完善基础数据库建设。2017年底前建成比较完善的全市基础数据库,实现全市范围的人员、社会保障·市民卡、单位等基础信息的统一管理、集中共享和实时联动。二是建设数据交换共享平台。2017年底前建成统一的数据交换共享及应用支撑平台,对外支撑人社内部信息共享、异地业务办理、资金结算服务和经办业务协同,实现一体化的业务经办和统一的对外公共服务;对外实现与公安、民政、教育、卫计、市场监管、税务、银行等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和数据交换。三是开发大数据应用基础平台。对市级资源信息库的各类业务信息进行分析、处理,为人社大数据的全面利用打好基础。

3.推进应用系统一体化建设。一是补齐信息“短板”,针对我局信息化建设的薄弱环节,如人事信息化管理、电子档案管理等,予以优先保障建设,提高信息化覆盖水平。二是完善社保系统建设,建立集业务经办、财务管理、审核稽核、绩效管理于一体的社保信息新系统,覆盖所有险种、参保单位和人群,于2017年8月前完成新系统的切换上线。三是加快推进人力社保数据、应用市级大集中,实现全市人社数据的向上归集和高效整合,推动跨业务、跨层级、跨地区、跨部门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促进全市人社大数据应用发展。2017年实现数据集中,争取2018年底前实现应用集中。

(二)引领管理服务创新,打造“互联网+政务”工作形态

1.构筑统一的网上服务大厅。梳理社会保险、劳动就业、人事人才等各业务领域的服务事项,推动人力社保网上服务建设,能上网的业务,力争全部上网,暂不具备全程线上办理的事项,以在线咨询、在线指导、在线预约等方式衔接。通过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并提供办理进度和办理结果网上实时查询服务,变“群众跑腿”为“信息跑路”,实现管理服务能力的新提升。

2.深化阳光政务建设。一是进一步梳理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形成统一、规范、适用的全市人社政务服务事项库。二是制定与“最多跑一次”相适应的业务经办规程以及标准化、规范化的工作制度和服务指南。三是统一线上服务入口,实现一网通办,并与省政务服务网融汇贯通,最大限度实现服务事项集中进驻、网上服务集中提供、政务信息集中公开、数据资源集中共享、业务经办全面协同和效能全流程监督,促进“线上虚拟大厅和线下实体大厅”的融合。四是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经办服务新模式,实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一次办结。

3.加强服务渠道建设。一是大力发展手机客户端、微信等服务渠道。建设推广社会保障·市民卡手机APP,集中打造“掌上人社”、“掌上市民卡”、“掌上温州”等应用,实现各业务“随手办”,同时研发手机“虚拟卡”及“扫码”支付,方便全体服务对象随时、随地办理业务。二是积极推广人力社保自助服务。设立24小时人力社保自助服务厅,突破公共服务的场所限制和时间限制,为服务对象提供全天候人社服务。同时,开发以社会保障·市民卡为载体的人力社保全功能自助服务一体机,集人社各业务领域服务事项查询和经办功能,并推广至各级经办机构、街道、社区,推动人力社保办理事项在基层落地。三是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互联网+人社”行动。利用银行遍布的网点,实现人力社保部分业务银行代办,方便群众业务就近办,实现“最多跑一次,家门口能办事”。

(三)推进应用融合发展,创新“互联网+社会保障·市民卡”服务模式

1.加快社会保障·市民卡的发卡进度。扩大社会保障·市民卡发行量,争取到2018年底,实现持卡人数800万以上,基本实现“一人一卡”。同时探索“自助”及互联网办卡、领卡的模式,方便群众申领社会保障·市民卡。

2.深化社会保障·市民卡在人社领域应用。一是在全市各级人力社保业务经办窗口实现“持卡办事,一卡通用”。2018年6月底前,形成覆盖社会保险、人事人才、劳动就业等人社各业务领域的用卡格局。二是人力社保各类待遇领取、缴费支付全部通过社会保障·市民卡的银行账户。包括各类费用报销、补贴发放、养老金发放、失业金发放等各种待遇全部打入社会保障·市民卡银行账户,社会保险缴费、人事人才考试缴费等全部通过社会保障·市民卡的银行账户实现代扣代缴三是推广医保移动支付应用。在市域范围内,争取到2018年底全面推广诊间结算。已接入诊间结算的医疗机构全部接入医疗统一支付平台,实现社会保障·市民卡账户线上线下多渠道充值功能,在市域范围内实现医疗费用(医保部分和自费部分)的快速结算。

3.加强公共服务领域应用。一是实现跨部门应用。提升社会保障·市民卡跨行业多应用的兼容能力,支持政府各类部门开展公共服务。在已实现的30多项公共服务应用基础上,加强和相关部门,特别是公安、民政、教育、卫计、财政等部门的协作,助推全市智慧交通、智慧校园、智慧停车、智慧菜场等应用。二是实现与国内其他城市的互联互通。在实现全国公共交通互联互通的基础上,加快技术开发,争取与更多城市,实现更多领域的全国互联互通应用,包括智慧医疗、智慧旅游、智慧教育、社会保障事务、小额支付等,实现多元参与、开放共享的互联互通体系。

(四)推进大数据广泛应用,深化“互联网+人社”发展创新

1.推进大数据与智能服务。一是通过收集单位用工、经营、社保、劳资关系等信息,逐步建立单位的业务画像,为单位办理人力社保业务提供主动推动、个性定制和精准化预测等“管家式”的服务。二是通过收集个人教育背景、就业轨迹、健康档案、信用档案等信息,逐步建立人员的业务画像,为个人提供职位推荐、人社适用政策等个性化精准推送和服务。

2.推进大数据与业务创新。一是深化医保智能监管平台建设,强化对医疗服务行为的全过程、智能化、精确化监管;运用大数据分析和管理,加强对医药价格、就医服务质量的监管,实现全方位监控。二是探索待遇资格认证新模式,通过数据关联分析,辅助实现人员领取养老金、失业金等待遇享受资格审核,同时借助移动互联网、生物特征识别等技术,推进待遇享受资格远程认证。三是开发实现集人力资源市场供需状况、就业景气指数、薪资水平等全方位、多维度展现,用于指导用人单位合理招聘、培训机构针对性培训的就业D图。

3.推进大数据与监督决策。一是建立基金监管平台,强化业务监测监管及预警能力,实现精准管理和监督。二是建立决策支持系统,利用各种智能分析模型及数据挖掘等技术,及时感知政策实施和运行中的问题,促进政策完善。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负责信息化建设全局工作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对涉及多部门的信息化具体项目,成立项目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研究、部署和推进具体项目建设,协调解决具体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落实经费保障。建立健全我局信息化建设的资金保障机制,争取市政府和财政部门支持,增加金保工程资金投入,想方设法协调市县两级财政列支,全力保障人力社保信息化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以及日常运行维护经费的持续投入。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减少低水平重复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质量。

(三)开展示范试点。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市)或业务领域开展“互联网+人社”创新应用试点,通过在技术创新、业务优化、管理提升等方面的先行先试,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方案和发展模式。

(四)加强队伍建设。加强信息化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工作。建立长效培训机制,加强对信息化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业务人员的培训,培养既懂技术又熟悉业务的复合型人才,提高信息化工作队伍的整体素质。

(五)探索购买服务。通过向有人力社保信息化建设经验的单位和研究机构购买服务,弥补技术人员力量不足,提高技术服务水平,培养本系统技术力量。

 

 

温人社办发〔2017〕24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