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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12/2019-00254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市人力社保局
成文日期 2019-11-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公布黄孟苏等2位同志具有律师、公证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9-12-09 08:41 来源:市人力社保局 浏览人数:

各有关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经基本条件审查、理论考试,并经温州市律师、公证员专业职务评审委员会业绩评估,确定浙江嘉瑞成律师事务所黄孟苏同志具有三级律师职务任职资格,温州市东南公证处郑国春同志具有三级公证员职务任职资格。以上两位同志任职资格时间从2019年10月26日开始计算。

根据电子证书上线进度安排,上述人员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个人服务执业服务--高级职称评审与专技考试栏目查询并自主下载打印证书。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1月26日

温人社发〔2019〕164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