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社保局,市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2019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3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9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2019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各级重大会议部署,紧扣“服务发展、保障民生”主题主线,聚焦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才队伍、人事管理制度、和谐劳动关系、人社公共服务六大领域,持之以恒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促进全市人社事业创新发展,为助推温州“两区”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献礼。今年,全市人力社保系统重点要做好七大方面64项工作:
一、全力抓就业创业惠民生
1.打好就业创业系列组合拳,全面落实《关于做好全市新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温政发〔2018〕21号),完善就业援助机制,统筹推进各类重点人群就业,确保全年新增城镇就业9万人,帮助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1.5万人,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5000人,城镇登记(调查)失业率控制在2.8%以下(列入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其中城镇登记(调查)失业率指标列入省对市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
责任单位:就创中心★、职建处、人才中心、职介中心
2.提升发展家政服务业,培训1万名家政服务人员,配套建设家政服务信息追溯系统和信用档案查询管理系统,推广家政持卡上门服务(同时列入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和市民生实事项目)。
责任单位:就创中心★、职建处、职介中心
3.推进《温州市家庭服务业管理条例》立法工作(列入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立法预备项目)。
责任单位:就创中心★、法规处、职介中心
4.精心举办2019年温州创业创新博览会,引入更多优质创业创新项目,争取提升办会规格,努力扩大展会影响力。
责任单位:就创中心★、相关处室(单位)
5.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力度,确保全年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5亿元以上。
责任单位:就创中心
6.推进东西部扶贫劳务协作工作,继续开展对口帮扶活动,吸引更多结对县贫困人员来温就业。
责任单位:就创中心★、人才处、职建处、专技处、人才中心、技师学院、职介中心
7.加强创业培训力度,优化创业服务,培养更多“双创”生力军。
责任单位:职建处★、就创中心、培训学校、训练中心
二、全力抓人才引育助发展
8.大力开展外出招才引才活动,建立与各地高校合作机制,分层次、分类型组织企事业单位赴国内外人才集聚城市举办温州专场招聘会。
责任单位:人才中心★、人才处
9.推进人才“飞地”建设,加大柔性引才力度,探索“工作生活在当地,贡献在温州”人才交流合作路径。
责任单位:人才处
10.创新台湾高层次人才引进方式,在台湾设立人才招引“代办机构”,制定台湾专家考核入编办法。
责任单位:人才处★、人才中心
11.开展中德、中日国际人才交流活动。
责任单位:人才处
12.开展市本级事业单位面向全球招录优秀青年人才和“双一流”2019届本科生工作,菜单式、订单式引进一批紧缺急需人才。
责任单位:人才处★、事业处
13.推动我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健康发展,落实《人力资源市场条例》,全力支持高新区(龙湾)人力资源产业园建设。
责任单位:人才处
14.开展“家燕归巢”系列活动,引导支持在温高校和在外温籍毕业生留温回乡发展,留温率、回乡率分别达到36%、57%(列入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全年新增在温就业大学生4万人以上。探索出台在温本科高校优秀毕业生享受“双一流”高校毕业生待遇相关政策。
责任单位:人才处★、就创中心、人才中心、留服中心
15.强化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提升人才服务进校园系列活动质量,持续为高校毕业生提供求职路费补贴,指导各县(市、区)建设大学生驿站。
责任单位:人才中心
16.建设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平台,打造集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发布、网络才市、现场才市、掌上才市、校园就业服务为一体的就业一站式服务平台。
责任单位:人才中心
17.举办第三届“千企百校”人才对接大会,强化精准对接,推进校企深度合作。
责任单位:人才处
18.深入实施重大人才培养工程,做好国家“百千万”、省151、市特支计划等高层次人才的申报推荐工作,加强企业博士后工作站等平台载体建设。
责任单位:专技处★、人才处、职建处
19.建立“温州市有突出贡献民营企业人才”选拔制度。
责任单位:专技处
20.以继续教育和高级研修班为载体,加大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力度,培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3.6万人次以上。
责任单位:专技处
21.强化高技能人才培养,培养高技能人才2.4万人。(列入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
责任单位:职建处★、技师学院、技能鉴定中心、训练中心
22.加强技能人才培养平台建设,全年新建市级专业性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2家、技能大师工作室20家。
责任单位:职建处
23.开展高技能人才提升培训,在温州举办高技能人才高级研修班10期,组织高技能人才到国内知名院校培训5期。
责任单位:职建处
24.组织开展系列职业技能比赛,举办市级技能大赛20项,引领带动全市企业岗位大练兵,技能大比武。
责任单位:职建处★、技能鉴定中心
25.完善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政策,逐步推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工作。
责任单位:职建处★、技能鉴定中心
26.选拔激励优秀高技能人才,开展温州市首席技师评选工作。
责任单位:职建处
27.加快技师学院建设发展,完成温州技师学院新校区搬迁,启动二期用地建设工作。
责任单位:技师学院
三、全力抓社会保障增福祉
28.健全完善全覆盖、保基本、可持续的社保体系,推进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参保扩面(列入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户籍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5%以上。
责任单位:养老处★、工伤处、就创中心、监察支队、社保中心、开发区社保分局(由各责任单位分工负责)
29.调整机关事业和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逐步提高人均社会保险福利额(列入省对市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稳步提升社保待遇水平。
责任单位:规财和基金监督处★、养老处、工伤处、就创中心
30.加快推进工伤保险管理信息化建设,全面提高工伤保险业务规范化管理服务水平。
责任单位:工伤处★、社保中心、信息中心
31.提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质量。
责任单位:工伤处★、劳动能力鉴定中心
32.加大惠企力度,落实困难企业社会保险费返还政策,继续做好技能提升补贴申领和企业稳岗补贴发放工作。
责任单位:就创中心★、审批处、信息中心
33.强化社保基金安全运行,深入开展基金风险防控警示教育活动,切实加强社保基金内控互查、联网监管、第三方审计,全力守护老百姓养命钱。
责任单位:规财和基金监督处★、养老处、工伤处、就创中心、社保中心、开发区社保分局
四、全力抓人事管理促规范
34.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岗位设置与人员聘任管理,适当调整部分行业专技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加强专技二级岗、三级岗、特设岗位管理,努力形成竞争择优、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
责任单位:事业处
35.进一步强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提升招聘品质,组建专业面试考官库,加强面试考官队伍建设。
责任单位:事业处★、人事考试院
36.提高人事考试安全防控能力和水平,建立并施行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系统化解人事考试安全风险和隐患。
责任单位:人事考试院
37.全面加强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培训教育,突出事业单位科级领导干部、新进人员培训,注重培训实效,提升事业干部综合素质。
责任单位:事业处
38.加强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业创新人事管理,研究制定兼职创业创新等指导意见。强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管理。
责任单位:事业处
39.稳步推进职称制度改革,扩大中、初级职务自主评聘试点范围和社会化评价范围,推进有关专业系列的科学化评价标准体系建设。
责任单位:专技处★、事业处
40.全面提升职称评审电子化水平,建设职称证书电子化平台,建立并完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信息数据库和专家数据库。
责任单位:专技处
41.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重点做好市属高校激励性绩效工资改革,推进医共体薪酬制度改革。
责任单位:工资处
42.研究制定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提高政策和市区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工资处理办法,切实提高教师待遇。
责任单位:工资处
43.落实机构改革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管理服务工作。
责任单位:工资处
五、全力抓风险防范保稳定
44.全面贯彻“打赢‘浙江无欠薪’攻坚战”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无欠薪”县(市、区)创建工作,努力实现从根本上治理拖欠劳动者工资问题的目标(列入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
责任单位:监察支队
45.深化特殊工时审批清单式管理改革。推进国企负责人薪酬改革工作。开展企业用工成本检测和企业薪酬调查,实施工资集体协商“彩虹计划”。
责任单位:劳动关系处
46.建设“云盯系统·阳光支付”系统,探索打造全省劳动监察信息化建设示范平台。
责任单位:监察支队★、信息中心
47.推进劳动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强化乡镇(街道)劳动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示范点建设。
责任单位:仲裁信访处★、劳动关系处、监察支队、仲裁院
48.全面落实信访维稳工作责任制,持续做好人力社保领域重点信访积案的化解工作。
责任单位:仲裁信访处
49.加强基层仲裁院办案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要素式办案模式改革,拓宽“互联网+”调解仲裁的服务领域,逐步实现全市庭审联网监控,着力打造“贴心调解、阳光仲裁”的优质仲裁服务品牌。
责任单位:仲裁院
50.积极探索裁审街接方式,不断完善劳动争议纠纷解决机制,联合市中院开展“裁审合力助民企、规范用工促健康”十百千系列活动。
责任单位:仲裁院
六、全力抓公共服务提效能
51.根据省厅人社数字化转型三年规划,研究制定我市具体实施方案,加快推进我市人社数字化转型。
责任单位:规财和基金监督处★、信息中心
52.深化社银服务网点建设,将更多社保事项下放到社银网点,增设24小时自助服务柜员机,打造城区10分钟服务圈。加强异地社银合作网点建设,将温州银行省内外服务网点纳入社银服务网点范围。
责任单位:规财和基金监督处★、审批处、社保中心、信息中心、就创中心
53.深化“跑改”工作,推进个人就业“一件事”改革项目,逐步将审批服务事项接入一体化平台,推动更多事项实现“一卡通办、全城通办”及基层就近可办,实现70%以上民生事项“一证通办”。
责任单位:审批处★、信息中心、社保中心、就创中心、相关处室(单位)
54.优化社保经办服务,推动社保经办标准化。
责任单位:社保中心★、信息中心
55.开展部门间“最多跑一次”改革试点工作,进一步梳理局内部政务服务事项,优化政务服务流程,着力打造部门间“最多跑一次”人社样本。
责任单位:审批处★、人才处、事业处、工资处、信息中心
56.积极对接大上海,融入长三角,着力提升温州市民卡业务联通和数据交换共享能力,探索推进温州市民卡与上海公共交通互联互通。
责任单位:信息中心
57.充分发挥社保市民卡在人社领域的服务承载能力,将电子社保卡作为社保卡线上应用的有效电子凭证,实现电子社保卡在业务窗口等场所实现“扫码”应用。完成社会保障·市民卡持卡率和电子社保卡持卡率(签发率)考核目标。
责任单位:信息中心
58.办好温州市留学人员服务中心,探索建立“一站式”人才服务窗口,为留学人员和海内外专家提供一条龙服务。
责任单位:留服中心★、人才处、专技处
七、全力抓自身建设树标杆
59.高质量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树立“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责任单位:机关党委★、人事处、各处室(单位)
60.持续规范支部组织生活,培育特色支部,全面实行党员先锋指数管理。
责任单位:机关党委★、各处室(单位)
61.持续深化“清廉人社”建设,强化日常监督执纪,实践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深入组织实施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坚持每月由局领导带队开展明察暗访,深化“万人双评议”活动,组织开展窗口单位体验式查访。
责任单位: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各处室(单位)
62.持续推进“六个一”学习活动,以技能比武为抓手,做好岗位大练兵,提升窗口岗位服务水平,科学、持续提升干部素质。
责任单位:人事处
63.开展人力社保“七五”普法系列活动,继续做好行政争议处理工作,加强人力社保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责任单位:法规处★、各处室(单位)
64.强化新闻宣传和政务信息工作,依托各类新闻信息载体,提高人力社保工作的知晓度,增强群众的获得感,提升部门工作形象。
责任单位:办公室★、各处室(单位)
(各责任单位中,标“★”单位为牵头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