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人力社保局,省级产业集聚区组宣部、人力资源局,各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高校毕业生招引“510计划”攻坚行动,根据市领导要求,现就开展“510计划”攻坚行动通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通报方式
分月通报和半年度通报,月通报于每月上旬发布。通报将抄送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分管副市长和县(市、区)、省级产业集聚区主要领导。
二、通报内容
主要内容如下:(1)就业岗位开拓数、累次发布次数。(2)2020年度、2021年度大学生新引进数。(3)“510计划”攻坚期间大学生新引进数。(4)“510计划”奖补兑现金额。通报表见附件1、附件2。
三、数据来源
1.就业岗位开拓数:根据《温州市10万高校毕业生岗位大纲》统计,由各地报送,市人力社保局汇总,大纲样式见附件3。
2.就业岗位累次发布次数:根据用人单位在以下平台发布的岗位数进行统计:(1)用人单位官网。(2)温州人才网。(3)县(市、区)人才工作官网。(4)前程无忧、智联招聘、猎聘网、智通人才网等HROOT全球百强和浙江省五星级人力资源机构官网。(5)中国温州民营企业人力资源产业园、瑞安人力资源服务业产业园入驻机构官网。(6)各类政府组织开展人才招引招聘活动。由市人力社保局负责统计。
3.全市大学生新引进数:月通报直接采用省社保系统数据,由市人力社保局直接填报(在省社保系统升级完成之前,暂时由县<市、区>报送),半年度通报以省社保系统数据为主,辅以县(市、区)统计数,与社保系统不一致的需说明原因。由市人力社保局负责统计。
4.各行业新增大学生数:由《“510计划”各行业新增大学生数通报表》(附件2)所列责任部门负责统计,其中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金融办、市国资委系统进度按月通报,其余按半年度通报。由市委人才办负责汇总。
5.奖补兑现金额:以市“产业政策直通车平台”—温州人才云平台数据为准。由市委人才办负责统计。
四、其他
以上各项数据报送的同时需提供《新引进大学生明细汇总表》(附件4)。
12月开始各报表统一通过系统填报,请县(市、区)人力社保局和市直有关单位于每月第一周通过系统(网址另行发送)完成数据填报,市人力社保局于每月10日前完成校核并联合市委人才办发布通报。
附件:1.全市大学生引进情况通报表
2.“510计划”各行业大学生引进情况通报表
3.温州市10万高校毕业生岗位大纲
4.新引进大学生明细汇总表
中共温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