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内容
设立2亿元的稳岗专项资金,对为重点疫情地区务工人员“留岗留薪”的企业予以补助,根据企业上报排查名册和社保大数据比对符合条件人数,按照温州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核定予以企业一次性补助。
二、申报对象
2020年3-6月期间,为湖北籍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且为其支付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以上工资的企业。失信企业和僵尸企业除外。人力资源企业为用工企业代为申领留岗留薪补助的,代领后必须如数返还给实际用工企业(派遣到机关事业单位的不在享受范围)。
三、奖励额度
每月湖北籍参保员工人数乘以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35%之和。
四、操作流程
(一)企业根据申报通知要求,登录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在线填写并提交《留岗留薪补助申请表》,并上传申报材料复印件或按模板导入留岗留薪补助信息。
(二)根据短信提醒,查看审核、公示进展。
(三)企业确认按提供的基本户账户收到奖补资金(无需提供收款凭据)。
五、工作职责
市人力社保局负责政策解释及审核拨付等工作。
(联系人:周敬超,联系方式:89090302)
咨询电话 | 市本级:0577-89090302 | 鹿城区:0577-56677587 |
瓯海区:0577-88520579 | 龙湾区:0577-86966769 | |
经开区:0577-86996803 | 洞头区:0577-63482713 | |
乐清市:0577-62524884 | 瑞安市:0577-65611503 | |
平阳县:0577-59885176 | 永嘉县:0577-57675975 | |
文成县:0577-59000352 | 泰顺县:0577-67583064 | |
苍南县:0577-64763577 | 龙港市:0577-686060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