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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12/2021-00574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发文机关(发布机构)
成文日期 2021-12-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公布2021年第四次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1-12-28 17:01 来源:市人力社保局 浏览人数:

2021年12月25日,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召开今年第十次成员会议,对全市158名人员非因工伤残或因病劳动能力丧失的程度进行鉴定。会议根据《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劳社部发〔2002〕8号)及有关文件规定,在医疗卫生专家组面检的基础上,结合有关病历和材料进行审核、对照、评定,现将鉴定结果及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非因工伤残或因病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的有132名,不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的有26名。

二、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将在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号楼1楼服务大厅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2021年12月28日至2022年1月6日共7天(元旦假期顺延),公示举报电话为:88836212、89090261。


附件:1.符合非因工伤残或因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名单

          2.不符合非因工伤残或因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名单          


温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1年12月28日

关于公布2021年第四次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通知(身份证隐盖).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