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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通知
发表时间:2021-04-30 14:25 来源:市人力社保局 浏览人数:

各位入围面试考生:

根据《温州市事业单位和领军企业面向全球引进录用博士、硕士和2021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公告》工作安排,经研究,定于2021年5月7日(星期五)进行本科岗位(卫技)面试。

请入围面试考生于5月5日9时—5月7日9时登录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wzhrss.gov.cn/col/col1330455/index.html)下载打印《面试通知书》,并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逾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附件: 1、温州市事业单位引进录用2021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卫技)

           2、面试考生纪律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29日


2021年温州市事业单位引进录用2021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卫技)
序号招录单位招录岗位姓名专业毕业院校学历学位
1温州市人民医院麻醉科医师蔡嘉靖麻醉学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硕士
2温州市人民医院麻醉科医师林杭麻醉学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本科学士
3温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技师谢文婷卫生检验与检疫温州医科大学本科学士
4温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技师赵梓尧卫生检验与检疫浙江中医药大学本科学士
5温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技师方美璇卫生检验与检疫温州医科大学本科学士
6温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技师李毅卫生检验与检疫江苏大学本科学士
7温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技师屠姣姣卫生检验与检疫温州医科大学本科学士
8温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卫医师李文奇卫生毒理学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硕士
9温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卫医师周瑶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中南大学研究生硕士
10温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卫医师李佳钰儿少卫生与妇幼保健学苏州大学研究生硕士
11温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卫医师胡彩霞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江南大学研究生硕士
12温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卫医师许梦婷职业卫生麦吉尔大学研究生硕士
13温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卫医师胡双仟预防医学郑州大学本科学士
14温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卫医师毛景预防医学杭州师范大学本科学士
15温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卫医师应正锴预防医学华中科技大学本科学士
16温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卫医师刘颜预防医学中南大学本科学士
17温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卫医师何荟荟预防医学吉林大学本科学士
18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海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口腔医生郑浩涌口腔医学温州医科大学大学本科学士
19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技术员黄朝玉医学检验技术天津医科大学大学本科学士
20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技术员陈晨医学检验技术天津医科大学大学本科学士
21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技术员黄盈盈医学检验技术温州医科大学大学本科学士
22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病媒生物防治叶芮瑄药学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硕士
23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病媒生物防治候俊波药学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硕士
24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病媒生物防治谢中袍药学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硕士


面试考生纪律

一、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书》、《面试考生健康状况承诺书》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面试点候考室报到,上午9:15前未到达候考室者取消面试资格。

二、考生报到后,接受候考室管理人员核实身份、校验证件,发现代考即取消面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考生按规定将本人携带的所有具有通讯功能的电子设备关闭后交由管理人员统一保管,并接受金属检测仪检查。面试期间,禁止使用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等设备,如发现考生随身携带或使用相关设备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若佩戴助听器,请提前告知工作人员)。

四、考生在管理人员的组织下,抽签取得面试顺序号,在引导员的带领下依次进入面试室接受面试。

五、考生在候考室候考期间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随身携带书包等需按规定保管,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上洗手间等必须征得管理员同意。

六、考生不得将参考资料、纸张、笔等物品带至面试考生席,不得在面试题本上做任何标记,不得将面试题本带出面试室。面试过程中不得泄露自己的姓名等个人信息,不得要求考官解释题目。

七、考生面试结束后,离开面试室,不得再回候考室。

八、考生应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服从现场考务管理

九、考生不得有其他影响面试工作公正性或面试正常开展的行为。

十、如违反以上规定或发现有其他舞弊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作出面试成绩零分、取消面试资格等处置,并按违纪情形予以相应处理。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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