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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12/2021-00310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市人力社保局
成文日期 2021-05-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温州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关于死亡参保人员遗属及时处理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通告
发表时间:2021-05-26 16:04 来源:市人力社保局 浏览人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为严格落实法律规定,充分维护参保人合法权益,请参保人员已死亡但个人账户未处理的参保人员遗属,尽快到我中心办理个人账户余额清退手续。其中,符合有关规定的,其遗属还可以申领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具体标准按规定执行。参保人在多地参保的,遗属不得重复申领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特此通告。如有疑问,可致电温州市社保中心咨询,联系电话0577-88866656。

附件1:办理地点及材料清单.docx

附件2:死亡未办理个人账户清退人员名单.xlsx

温州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2021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