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和实施,就2021年委托第三方审计项目进行比选,欢迎温州市本级网上服务市场会计服务、审计服务入围服务机构前来比选。
一、项目背景
社保基金第三方审计机制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提高社保基金监督法治化水平的必然要求,通过向社会力量购买专业服务,有利于优化社保基金治理,维护社保基金安全。社保基金第三方审计是借助社会资源、增强社会参与社保基金监督的重要措施,由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组织开展审计监督,有利于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立法监督、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监督体系,提升社保基金监督的公信力。
二、委托内容和范围
(一)检查各县(市、区)养老保险基金管理风险排查情况
1. 检查范围:全市范围。
2. 检查内容: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全省养老保险基金管理风险排查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函〔2021〕50号)要求,检查养老保险基金管理风险排查情况,参考《全省养老保险基金管理风险排查表》(附件1)。
3. 检查期限:2021年7月12日前完成。
(二)第三方审计
1. 审计范围:温州市本级社保经办机构(含社保中心、开发区社保分局)、三个区(含鹿城、龙湾、瓯海)社保经办机构,延伸检查龙港市和苍南县。
2. 审计内容:全面检查社保经办机构养老、失业、工伤三个险种的内控执行情况(参考附件1、附件2和附件3),跟踪历年社保经办内控专项检查整改落实情况,社保基金优惠利率执行情况,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提前退休情况和工伤保险疑点信息核查,客观评价内控制度建设、实施及运行情况,并按要求提交审计报告。检查年度为2020年度,视需要可延伸至其它年度。
3. 审计期限: 2021年9月30日前完成。
(三)社保基金安全评估
1. 评估范围:全市范围。
2. 评估内容:根据省厅《关于开展全省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社保基金安全复评,参考《安全评估指标表》(附件4),具体以省厅正式文件为准。
3. 评估期限:具体以省厅正式文件为准。
三、委托费用和方式
1.委托费用:预算总额24万元,最低不低于预算总额的70%。
2.委托方式。在局门户网站上发布比选公告,按综合评分法(商务标30分,技术标70分)确定中标供应商。
四、委托要求
(一)第三方机构必须是温州市本级网上服务市场会计服务、审计服务入围服务机构;
(二)第三方机构依法设立三年以上且近三年没有受过行政处罚或行业惩戒;
(三)第三方机构要按照委托协议要求,选派5-8人具备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的工作人员组成审计组,审计组至少包括两名注册会计师。
(四)审计组人员应熟悉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具备社会保险基金审计的专业能力和具有事业单位审计的经验。
(五)第三方机构拟定委托实施方案,明确审计对象、内容、人员分工、时间和工作要求等,经委托单位同意后,由审计组具体实施。
(六)已连续对同一经办机构的审计超过三次的第三方机构本次不能参与比选。
(七)参与审计人员要签订保密承诺书,明确责任,对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及审计涉及的各类数据、资料做好保密工作,不得对外提供。
五、项目比选文件送达时间及地点等
1.文件送达时间:2021年6月16日至2021年6月22日下午5点00分止。
上午:9:00-11:00 下午:14:30-17:00
2.文件送达地点:投标文件密封送达至温州市鹿城区学院中路303号社保大厦17楼1710室。
3.联系人:徐立谧 0577-89090232。
附件: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