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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工艺美术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1-06-24 08:48 来源:市人力社保局 浏览人数:

各县(市、区)职改办,温州市工艺美术行业协会:

根据《关于2021年度各系列专业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温职改办〔2021〕1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21年度工艺美术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在我市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工艺美术专业工作的在职在岗技术人员。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1.申报条件:申报中级按照《工艺美术专业职务试行条例》和《浙江省工艺美术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浙人专〔2005〕108号)文件掌握(见附件1);申报初级按附件2条件掌握。

2.年度考核要求: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与年度考核相挂钩,要求申报对象在晋升级别最低年限内的年度考核为合格(或称职)以上。

3.社保要求:专业工作年限计算需提交相应年度的社保缴纳记录作为佐证材料;为防止申报对象身份作假和挂靠评审,申报对象在申报截止日之前应已有3个月以上的在温社保缴纳记录。对总部及社保缴纳均在外地市,但在我市设立的分支机构工作,或总部在我市,社保缴纳和工作均在外地市分支机构的非公有制企业人才,经总部同意后可在我市申报职称评审,但评审结果限在我市范围内有效。

4.继续教育要求:每年参加继续教育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一般公需科目不少于18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

(1)一般公需科目学习采用在线网络培训和现场考试相结合的形式,登录温州继续教育网(www.wzjxjy.cn)自行注册报名参加学习和预约考试,联系电话:88302686。

(2)行业公需科目通过关注温州市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公众号(公众号:WZ-96871),进入“亲清政商云学堂”即可观看学习,并需通过市经信局组织的相关考试。

(3)专业科目可按《温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认定登记管理办法(试行)》(温人社发〔2020〕125号)文件精神认定登记学时;温州市工艺美术行业协会组织的相关专业培训经审批后可按有关规定认定专业科目学时。

5.事业单位评聘结合要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包括“双肩挑”人员)职称评审应在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

6.申报人员资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业绩等相关材料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

三、申报程序和形式

统一通过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s://zcps.rlsbt.zj.gov.cn)进行申报,《职称评审申报系统填报指南》可到市人力社保局门户网站搜索查阅。

四、申报材料

1.所有业绩佐证材料需通过申报系统平台进行上传作为附件,事业单位人员须同时提交《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附件3);

2.申报的纸质材料只需提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A4纸正反面,一式2份),经资格审核通过后由申报系统平台在线自主打印,并加盖各级审核部门公章。

3. 不符合学历和资历破格申报工艺美术师的,另需提供《破格推荐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附件4)。

五、评审程序

1.县级人力社保部门、市工艺美术行业协会、市人力社保局逐级对申报对象进行资格审查;

2.市工艺美术行业协会组织理论考试和面试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3.市工艺美术行业协会组建评委会,对申报对象进行综合评价,提出评审结果意见,报市职改办审批;

4.市工艺美术行业协会对经市职改办审批后的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5.市人力社保局发文公布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并制发职称电子证书。

六、评审方式

评审采取业绩评估、理论考试、答辩面试相结合的量化评价方式。

七、材料报送时间、地点

时间:8月2日-8月31日

地点:温州市工艺美术行业协会(马鞍池东路237号工艺美术大师楼401室)

联系电话:88613591,88616961

本评审通知及相关表格、理论考试题库可到市人力社保局网站“政务公开”—>“人才工作”—>“职称评审”栏目查阅本通知进行下载,网址:hrss.wenzhou.gov.cn


附件:1.工艺美术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条件

2.工艺美术专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条件

3.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

4.破格推荐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




温州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21日

温职改办〔2021〕6号(扫描版).pdf

温职改办〔2021〕6号关于开展2021年度工艺美术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doc